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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作风建设 安康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业务学习会

(通讯员 刘晓梅 )7月16日上午,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业务学习(检委会学习)会,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万兴主持学习会,市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县级干部、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会议原原本本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的通知》、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深化政治巡察问题清单》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在检察工作中做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随后,王万兴检察长作了讲话。他强调,一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的通知》等四个文件内容和检察机关的业务工作联系密切,市院各部室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省院杨春雷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动员部署会上讲话点到的问题,对号入座,认领问题,从纪律作风和依法办案全方位进行整顿。二是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将文件精神贯彻到检察工作中,把实施意见的要求、方法体现到具体办案中,加大金融、扶贫和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三大攻坚战”顺利推进提供优质的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三是各部室要及时了解本部门半年工作在全省检察业务工作中所处的位置、存在的差距,明确政策规定、上级要求和工作导向,更好地开展下半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