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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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喜明,男,汉族,1964年11月生,牺牲前系宝鸡市陈仓区千河镇肖村四组居民。   

胡光忠,男,汉族,1972年12月生,宝鸡市陈仓区千河镇肖村四组居民。

2023年10月3日16时30分左右,千河镇肖村一名9岁男童在引渭渠桥玩耍时失足落水。当时渠宽超20米,水深4、5米,流速湍急,孩子在水中挣扎,情况危急。正在附近劳作的胡喜明发现后,边往落水点跑边呼喊救人。在家中的胡光忠听到喊声后立即冲出,见男孩被水流裹挟着远去,不顾自己刚做过心脏搭桥手术,拨开人群第一个跳入渠中,抓住孩子后因渠坡陡立无法上岸,只能在水中托举等待救援,很快体力不支。年近六旬且不会游泳的胡喜明赶到后,毫不犹豫跳入渠中接过孩子。胡光忠被水流冲走,幸被下游村民用绳子救起。水中孩子紧紧抓住胡喜明,两人逐渐下沉。最终,落水儿童被救脱险,胡喜明却因长时间呛水,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2023年11月,胡喜明、胡光忠被授予“宝鸡市高新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2024年1月被选树为“全国见义勇为勇士”;2025年11月被授予“陕西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