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创新者吃下“定心丸”湖南长沙推出“知识产权保护十二条”
1月24日上午,湖南长沙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措施》中,12条内容“干货满满”,将进一步推动长沙知识产权的快速保护、严格保护、协同保护,切实维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让创新者吃下“定心丸”。
《措施》共12条,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司法主导,行政和司法并行的“双轨制”保护模式,围绕“快速、严格、协同”保护的思路,整体分4个层面。 一是建立“一站式”窗口,解决便捷、快速受理、审查、分转等问题;二是构建从严打击的体系,主要从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提升公安专业化侦查水平,推动检察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严格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以及加强行政司法协同等方面构建体系化的保护格局;三是提升服务质效、拓宽救济途径,主要包括知识产权评议、预警服务、司法救助、行业调解、维权援助等内容;四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主要包括信用体系、宣传教育等内容。
从12条措施中可以看出,长沙在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快速服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联动协同保护等方面做了诸多的探索和有益尝试。
《措施》提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服务窗口,行政、司法多部门进驻,凡是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实行窗口式受理,此举既能解决权利人举报投诉渠道的问题,也将避免权利人反复跑、多头跑,最大限度节约权利人的时间和成本;在中国(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通专利审查绿色通道,届时通过保护中心提交的专利申请审查周期缩短至3-6个月,实现专利无效审理周期提速30%;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均应在7日完成对知识产权案件的移送,并对流程、时间进行了具体量化,让服务对象感受到知识产权保护提速。
《措施》明确“三合一”行政执法、“三合一”刑事侦查、“三合一”检察机制、“三合一”审判机制,着力构建四个“三合一”的大保护格局。如提出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市区两级专利、商标、著作权集中执法;公安、检察、法院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案件侦查、办理和审判机构,明确提出在审判领域加大罚金适用力度,实施惩罚性赔偿,剥夺侵权人再犯罪的能力和条件,切实加大依法打击的力度等。
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到方方面面、多个部门,《措施》的出台加强了司法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和司法部门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衔接协作,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措施》明确强化知识产权行政司法协同保护,建立联席会议、案件协调和信息互通共享三项工作机制,开展重大案件会商、加快案件移送、建立诉调对接、推动行业调解等;加强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库等专业机构建设,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成立专门援助律师团队。
近年来,长沙知识产权工作核心指标全国全省领先。长沙是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中国(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全国第一批批准设立的保护中心之一,全市2016年专利执法和维权援助工作在全国140个副省级及地级市中均位列第一。2017年长沙以地级城市第一的成绩成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获批首批国家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城市,是全国唯一实现四大改革创新任务集成式落地的城市,也是全国唯一实现专利、商标、著作权“三权合一”的省会城市,创造了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的“长沙速度”和“长沙模式”。去年全市累计申请专利37051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8019件,获得专利授权17170件,城市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7.08件;完成版权作品登记4046件,占全省总量的88%;查处假冒专利案件631件,调处专利、版权纠纷案件179件。(凌晴詹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