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山西未检:“惩、帮、护”照亮“花朵”成长路

每一个未成年人都承载着家庭的希望,他们如同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散发着活力与生机。然而,阳光有时也会被阴霾遮挡,如何让未成年人免遭伤害?如何让迷途的孩子回归正途?如何让伸向未成年群体的黑手不敢越雷池一步?临汾未检人一直在努力探索。近年来,山西省临汾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积极实行挽救教育方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个方面,以“惩、帮、护”的工作方法为中心,为未成年人的平安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我们所办过的未成年人受侵害的案子,每一个都让人揪心,花儿般的年龄就遭到摧残,如果不能严惩犯罪嫌疑人,我们就是失职……”临汾市检察机关未检负责人告诉记者。截止2017年,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临汾市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从快批捕36人、起诉87人,不断加大指控犯罪力度,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心态与毅力的博弈,手持法律戒尺,千锤百炼,惟愿淬火成钢。犯罪嫌疑人能得到法律的制裁,案中的未成年受害人或许才能得到些许的安慰。”临汾市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

让误入歧途的孩子回归正途

  临汾市检察机关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切实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通过开展社会调查,挖掘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组织专业力量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慎重作出不捕和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消除心理危机,重新走上正途。

  “我现在在北京的一家保安公司工作,可以自食其力,靠双手挣来的踏实钱养活自己了,你们放心吧,一切都好,要不是当初你们顶着压力对我作出不捕不诉的决定,让我能有重新来过的机会,现在可能还醒悟不了呢,谢谢你们!”电话的一端,曾经被帮教过的张某正激动地向检察官道谢。

  事情要追溯到2017年发生的一起盗窃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某因为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然而检察官打电话通知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时,他的监护人却拒绝到场,并放弃监管责任。在监护人不到场、犯罪嫌疑人无人监管、采取非羁押措施可能面临风险的情况下,临汾市检察机关顶住压力,同时请了相关关护人员担任该犯罪嫌疑人的“临时父母”,并请心理医生对张某进行了心理疏导和干预。因涉案数额不大,综合张某的整体情况,临汾市检察机关最终对张某依法作出了不捕不诉的决定。随后,检察机关又多次对张某进行耐心细致的帮教工作,并带他去以前打工的饭店向老板道歉,最终饭店老板重新接受了张某。

  在张某成长的关键时期和父母都放弃监管的特殊情形下,在他离开学校不久第一次接触社会犯错后,检察机关的耐心帮教让误入歧途的张某及时回头,对张某来说,这一举动无疑是他成长路上最强大的正能量。

殚精竭虑为孩子们穿上“护身服”

  “小朋友们,你们知道坏人是什么样的吗?你们知道不能让陌生人触摸的隐私部位都有哪些吗?”在近期开展的一次“护春蕾”法治教育活动中,检察官们对幼儿教师进行了法制教育,并向儿童讲解了常见的性侵常识,并鼓励他们勇敢的说“不”。随后,检察官们还表演了精心安排的情景剧和小故事,通过边讲边演的形式,向小朋友模拟了一些常见的诱骗形式。

  在开展“护春蕾”系列行动中,临汾市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强强联合,将集中统一巡讲与重点特色教育开展相结合,精心制作适合幼儿、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及教师不同群体的授课课件及巡讲内容,统一提供给巡讲团成员;并编印了案例宣传册、法治三字经、法律知识竞答、自护知识等资料。同时,临汾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办案区、法制教育基地的优势,将“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让普法宣传“走出去”,将未成年人群体“请过来”,通过检察官的声音传递了法制教育和犯罪预防的最强音。除此之外,临汾市检察院还将法治情景剧、模拟法庭引入到文艺晚会和学校大型文艺活动中,让孩子能在娱乐活动中,感受到法律的强大力量,即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又对法律心存敬畏,避免因为年少懵懂无知,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后果。

  “有的未成年人不懂得保护自己,有的未成年人则过于叛逆,游走于犯罪的边缘,我们要做的是让他们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知法懂法守法,用实际行动洒一片阳光雨露,让祖国的花朵茁壮成长。”临汾市检察机关未检科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