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二中院发布2018年金融消费纠纷典型案例
3月14日,上海市二中院以“做合格金融消费者防金融投资性风险”为主题,发布2018年金融消费纠纷典型案例。面对多发的金融消费纠纷案,消费者缺乏风险意识、观念陈旧引起了关注。
据悉,这是上海市二中院连续第四年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发布金融消费典型案例。8个金融消费纠纷典型案例,涵盖民事、刑事领域,涉及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合同纠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
据介绍,此次挑选出来的均是当前金融消费纠纷案件常见多发的类型,具有一定典型意义。案例多为金融消费者的诉请没有得到判决支持或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的情况,通过反面案例的教育警示,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警惕陷阱、谨防诈骗、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上海市二中院民六庭付望法官指出,消费者遭受损失的原因很多,比如不理解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内容与规则,忽视市场风险而盲目投资,不阅读合同条款随意签字,轻信他人导致钱财被骗等。“消费者在金融活动中的一点点疏忽,往往会为今后造成巨大损失留下隐患,不得不引起注意。”
他认为,在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如果金融消费者不能够及时更新观念,不能够深入了解规则,仍不计后果地去盲目投资,最终结果很可能是被市场风险所教育,或者是给骗子以可乘之机,以致自身遭受损失。同时他建议,面对各式各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时,要努力做到“三多三少”:防范意识多一点,贪小之心少一点;阅读条款多一点,随意签字少一点;冷静思考多一点,轻信他人少一点。(黄兴 杨晖 楼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