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江西上饶广丰法院:信息时代陷阱多,请君注意勿入瓮

“你好,本人xx,今年xx岁,嫁xx富豪,因丈夫丧失生育能力,为继承丈夫的巨额家产,现找一名健康男性与我共同生育一个小孩,如有诚意我将先付xx万元定金,成功受孕再付xx万报酬,联系电话xxxxxxxxxx。”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手机显示有个未接电话,你回拨过去听到这样的一段语音,你会联系语音中留下的这个电话号码吗?如果你一笑置之,默默的放下电话,那么恭喜你,成功的避开了“桃色陷阱”。如果你充满好奇拨通了这个号码,那么接下来的剧情,我不妨给你透露一下。

  当你和这个“富婆”联系以后,“富婆”会和所谓的“律师”使用魔音手机、变号软件、虚假定位等作案工具相互交叉配合,与你保持联系,当然各种名目的开销也接踵而至:诚意金、公证费、保证金、办理共居证、过境费、海关管理费、个人所得税等。一旦你将钱款汇入指定银行账户,他们就会立即用POS机套现,并按比例分赃。

  “重金求子”诈骗早已不是新鲜事,近日,广丰法院首例利用“重金求子”骗术进行诈骗的案件公开宣判,被告人汤美某等7人被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决有期徒刑。

桃色陷阱防不胜防

  2016年4月23日,被害人祝某看到手机里的未接电话,拨通以后听到一段重金求子语音,当祝某拨通预留电话以后,被告人汤红某冒充富婆“杨静”与祝某联系,向他借种,承诺事成以后答谢100万元人民币。为了表现诚意,汤红某让祝某交200元诚意金。

  4月24日,“杨静”谎称来到武汉市,将在祝某住所附近的酒店与他见面,要求祝某在最近的银行汇款500元。“杨静”将祝某信息提供给组织者汤明某,汤明某就冒充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祝某取得联系,以办理合法证件、人身安全保证金等多种理由要求祝某向其指定的不同账号汇钱。一次次的汇款,祝某逐渐产生怀疑,并于10月2日向公安机关报案。据了解2016年4月23日至9月23日,祝某被诈骗人民币总计29810元。

  而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千里之外的重庆市的陈先生、河南省的杨先生身上。

假富豪借扶贫来诈骗

  2016年7月,汤美某使用微信冒充“王强”加被害人莫某为好友,声称自己在上海做汽车软件生意,在香港的公司有扶贫项目,可以帮莫某申请扶贫项目,并要求莫某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莫某虽然对此抱有疑虑,但是在对方对扶贫项目各项政策、指标等“如数家珍”般的解说下,开始深信不疑。考虑再三后,觉得值得一试。

  因此,在汤红某微信联系莫某,声称扶贫项目已经审批通过时,莫某已经开始不再怀疑对方的身份。尔后,汤红某要求莫某与律师联系,汤红某随后通过变声设备冒充律师,要求莫某向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莫某在汇款40800元人民币后,发现自己的微信已经被“王强”和律师拉黑,四万余元的钱款也已经被他人套现了。

假冒富豪扮律师来诈骗

  2016年9月22日,对陈某来说是特别的一天,这一天她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了“香港人”刘正,而刘正自称可以为陈某办理慈善捐款。贪欲的驱使下,令陈某在欣喜之余不曾发觉她已经落入了别人的圈套。这个“刘正”,本名汤红某,是电信诈骗他人的“老手”了。在取得陈某的信任以后,“刘正”称自己的工作也很忙,以后的具体事项陈某可以直接与他的“律师”联系。

  汤文某继续扮演律师,与陈某取得联系。声称慈善捐款项目的办理需要交税,让陈某向指定的账户汇钱。一段时间周璇以后,假说慈善捐款已经成功。汤文某又冒充“海关人员”,以捐款是港币,转换成人民币需要手续费为由,又要求陈某向指定账户汇钱。汤文某先后将50000元的钱款通过POS机套现,然后拉黑陈某,开始寻找下一个“猎物”。

诈骗落法网依法获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汤美某等人,对不特定多数人进行电话诈骗,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悔罪态度良好,可以依法给予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对被告人汤美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其他人也判处相应刑罚。宣判后,汤美某等人进行上诉,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防诈骗陷阱需谨慎理智

  以财色为饵,富婆重金求子,成功受孕后能拿到数万元酬金……这些都只是电信诈骗的一种手段。此类诈骗手法虽屡见不鲜,媒体也曾多次曝光,但是人们在贪欲和善良的驱使下,仍有不少防骗意识薄弱的市民上当受骗,受害群体以中老年男子居多。这不仅造成直接的财产损失,更是对传统伦理道德的亵渎,是对社会信用体系的损害,影响社会风气,淡漠人心。

  面对“天上掉馅饼”的诱惑,面对不断翻新的诈骗手法,我们需要提高警惕,谨慎分辨,理智对待,消除不劳而获的杂念,既不能成为诈骗行为的受害者,更不能成为诈骗行为的实施者,绝不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