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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内蒙18家法院成立“执行者联盟” 紧急事项24小时办理完毕

一纸文书传过去,当地法院协助配合,省去搭在往返路上的时间,查控效果、执行效率将大大提升。6月25日10时,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18家基层法院代表在沈阳市法库县法院会签跨区域执行联动框架协议,从25日起,18家基层法院将在执行领域实行全方位、全天候跨域联动机制,从时间和空间上实现执行案件效益最优最大化。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法律纠纷不可避免。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对跨区域委托执行工作有明确规定,但目前各法院执行联动方面还存在沟通不畅、反馈不及时等问题,再加上不动产、工商登记等联网机制还不够完善,很多被执行人信息必须依赖线下查询,占据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执行工作效率很低。

  在此次会签的执行联动框架协议中,明确执行法院可以请求异地协作法院协助办理查询、冻结、续冻、解冻、扣划银行存款,查询、查封、续封、解封不动产和需要登记的动产,查询、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其他动产,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协助执行通知书、罚款决定书、评估报告、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调查取证被执行人在当地生活居住情况或企业工商登记档案材料等。

  协议明确,协作法院办理期限一般不超过7天,需紧急办理的,应当于24小时内办理完毕,并及时将相关材料和信息反馈给执行法院。

  “以往要是到内蒙古地区去执行,至少3名法官,简单案件少说也得两三天,本身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就大,再加上法官对当地情况不熟悉,跨区域执行工作困难重重。”法库县法院院长陈林表示,跨区域联动执行机制是未来执行工作发展的一个大方向,以后会有越来越多的法院加入其中,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便捷高效、协同作战的执行工作联动大格局,提高执行效率,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记者刘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