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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检察机关解决制约公益诉讼最大瓶颈线索发现难

兰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立案113件

解决制约公益诉讼最大瓶颈线索发现难

  今年3月22日,由兰州市西固区检察院诉西固区环境保护局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在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公开审理。

  西固区检察院诉称,2017年7月,西固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发现该案案件线索,2017年10月13日,检察机关决定对本案立案调查。

  经调查查明,2008年至2016年间,刘某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铝火法”生产工艺,非法冶炼生产铝产品,并将产生的废弃铝灰渣倾倒至西固区新城镇新合村盐沟垃圾场内造成该自然洪道沟污染严重。

   2017年10月18日,西固区检察院向被告发出检察建议:清除倾倒在西固区新城镇新合村盐沟垃圾场内的废弃物对环境危害;监督修复周边环境。由于相关部门怠于履职,导致刘某长期非法生产,处置危险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造成持续污染。

  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被告虽对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进行了回复,但仍未履行法定职责,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随后,西固区检察院向城关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据悉,该案线索是西固区检察院民行部门从侦监部门所办案件中筛选发现的。西固区检察院建立公诉、侦监、自侦部门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对于各业务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公益诉讼线索,均要求移送民行部门分析评估。

   8月22日,兰州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2017年全面开展公益诉讼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摸排线索,全力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先后审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7件,立案11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5件,起诉10件,收到法院胜诉判决4件,公益诉讼工作各项核心数据位居全省前列。

对胜诉判决督促行政机关整改落实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介绍,全市检察机关在发现公益诉讼线索上主动作为,长期关注舆情动态,依托网络、媒体、“两法衔接”和乡镇检察室等平台,及时发现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

  针对黄河穿城而过的实际情况,兰州市检察机关把黄河河流污染作为公益诉讼线索排摸的重点,紧盯不放,有效提高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成案率。城关、七里河检察院围绕辖区内排洪道存在黑臭水体的问题,多次沿黄河两岸、南河道逐一排查,寻找排污口、占用河道违法建筑等线索,对发现的57个排污口和15个排污管道,即时取样调查、拍照取证,同时梳理线索,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要求限期整改,并及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3件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在办案过程中,兰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的重要作用,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用最少的司法资源换取最大的公益保护。如永登县检察院在开展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中,发现庄浪河永登段、大通河永登段部分沙场非法采砂,及时向县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区水务局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履行职责,并对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表示感谢。

  张学军介绍,全市检察机关对判决胜诉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七里河区西津坪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胜诉后,七里河区检察院及时跟进,监督整改,督促该案第三人投资4700余万元,按期完成西津坪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消除污染,恢复环境原状。

建立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

  张学军表示,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过程中,兰州市检察机关发现目前还存在着人员力量和工作能力不适应、案件线索发现困难、渠道不宽、公益诉讼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特别是当前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线索发现难已经成为严重制约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最大瓶颈。

  为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渠道,兰州市检察机关已着手建立民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平台,打造“互联网+民事行政检察”的智慧检务新模式,有效解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线索发现、案源关联研判、重点环节监控、办案自动预警、服务管理决策等问题,进而推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创新发展。

  针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涉众面广、影响力大、办案难等特点,兰州市检察院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和提起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整合办案资源和力量,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帮助基层院排除阻力和干扰及相关事项。

  张学军表示,兰州市检察院将建立完善检察机关内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与侦查监督、公诉、控告申诉及监察委等部门和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等机制。在工作中实行“一案三查”,即查刑事犯罪、查行政违法、查公益诉讼案件,并在内部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发现和移送纳入员额检察官的责任清单。构建部门协作,综合发挥检察职能,集约运用检察权的公益诉讼一体化工作格局。(周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