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
近日,拉萨、山南、昌都、那曲等市精心筹备,采取先试后推的方式,率先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并且实现了“五有、六统一”的规范化要求,即有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统一,为我区市、县、乡镇三级人民调解中心的建设积累了可复制、可参考的有益经验。
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打造新时代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人民调解服务,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近期,根据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自治区司法厅深入调研,反复酝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两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创造性地开展新时代西藏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的建设,有效整合调解资源提供了指导和遵循,能够有效实现“纵向贯通,联动调解;横向对接,合力化解”的工作新局面。
据了解,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成立两个月以来,各市(地)积极主动适应新时代人民调解发展趋势,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走访排查、分析研判、接待受理、分流指派、协调对接、督促检查等职责作用,共接待来访群众157人,排查纠纷247次,调解疑难矛盾纠纷28件,为各市(地)法治、德治、自治建设,推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例如:贡觉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成立的第二天就受理了一起因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跨区域草场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的合理指挥和不懈努力,这起跨度30年、每年虫草采挖期引起矛盾不断、涉及人员不断增加的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的集中成立是我区创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的一次尝试,标志着我区将紧跟时代步伐,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奋力提升人民调解的实际成效,必将为打造新时代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为平安西藏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