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广西组织7个督查组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9月17日开始,广西壮族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派出7个督查组,对全区14个设区市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为确保督查工作收到实效,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手册》,细化督导分工,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全区各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督导检查工作,发挥好督导检查的“加压器”“助推器”功能,开展好全面自查工作,组织各个成员单位认真对照具体内容,切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督导检查期间,各督查组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检查相关文件材料等方式,了解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传达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讨论,对专项斗争下一步工作的开展进行交流。

  为抓好专项督查、做到督查工作有的放矢,9月10日,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黄世勇组织召开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要求督查组做到“七个突出”(即突出政治督查、突出成效督查、突出综合治理、突出深挖彻查、突出基层组织、突出组织领导、突出“五查五整顿”活动的领导力),重点针对个别地区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部署形式化、发动群众不充分、线索核查质效不高、重点案件查处不力、执法思想不一致、黑恶势力“保护伞”打击难、处在打击“盲区”、扫黑办作用发挥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对工作组人员进行了专题辅导培训,要求自治区各督查组通过督促检查,查缺补漏,既要注重发现问题,也要重视帮助各地和各级部门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平的整体提升。

  根据安排,督查组组长由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及自治区级政法各部门厅级领导担任,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成员。督导进驻期间,各督查组设立专门举报电话、邮箱和信箱,受理涉黑涉恶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对于涉黑涉恶方面的来电、来信举报,督查组将认真受理,及时反馈,同时,做好严格保护举报人工作。

  为组织开展好本轮督导工作,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了精心安排。9月17日,自治区7个督查组陆续赶赴全区各地市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尚永江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