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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官“撑腰”!湖南143家法院全部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人民法院是社会矛盾纠纷的“集散地”,法官的履职环境、人身安全不容忽视。8月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以及全省法院近两年来加强法官权益保障工作的情况,并公布多起典型案例,为法官“撑腰”。

近年来,全省法院诉讼案件逐年增长。2010年,全省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30.35万件,2018年增至88.7万件。全省法院2018年法官人均结案157件,399名法官结案超过300件,法官办案压力越来越大,法院干警身心健康问题堪忧。

另一方面,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要求突出法官办案主体地位,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对法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法官职业保障,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机制,既有利于提升法官职业尊荣感和工作责任心,充分调动法官工作积极性、激发审判活力,也有利于通过保障法官学习、教育、培训等权利,提升法官业务水平和审判质效。

近日,经省法院党组研究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同意,湖南省法官协会成立了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并向全省法院下发了通知。至此,全省143家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全部成立,逐步形成了省、市(州)、县(区、市)三级组织完善、整体联动的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机制。

根据省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法官认为存在侵害法官人格尊严,损害法官名誉,侵害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妨碍法官依法独立办案,违法追究法官审判责任等情形的,可以向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请求援助。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应对法官的援助请求进行调查核实,确实侵害了法官合法权益的,可以以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名义,通过发表声明、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等方式予以援助,对履职过程中遭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法官给予抚慰。

同时,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还应发挥对下属各级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指导、沟通、协调职能,定期开展法官权益保障调查研究,督促落实法官权益保障相关措施,指导法官正确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公安机关、新闻主管、网络监管等部门建立与法官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预警、应急和联动机制,着力为全省法官依法履职构建全方位的保障体系。

典型案例

原告及亲友扰乱庭审秩序殴打法庭工作人员被拘留

2017年12月19日9时,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白马寺法庭开庭审理聂某某与张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原告聂某某的父亲、姐姐及其他亲友在旁听庭审过程中无视法庭纪律,发言打断庭审,审判员多次对其予以警告、训诫后,聂某某的父亲反而变本加利,态度更加恶劣。

为维护庭审秩序,审判法官责令聂某某的父亲退出法庭。聂某某的父亲不仅不配合,反而大吵大闹,采取过激行为强烈反抗,聂某某及其姐姐以其父亲受了欺侮为由,殴打法院干警。聂某某等人因情绪激动多次扰乱法庭秩序,并殴打法庭工作人员,经警告后仍不听劝阻,致使庭审被迫中断。

法院认为,聂某某等人在法庭审理期间多次扰乱法庭秩序,并殴打法庭工作人员,经警告后仍不听劝阻,行为性质十分恶劣,妨害了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正常活动和秩序。法院决定对聂某某等两人司法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