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法院铁腕“清淤”重拳“疏堵”
2016年,超12个月未结案件最高达843件,2017年压降至27件,降幅达96.8%;2018年降至5件;截至今年7月底,已降至4件,降幅高达99.5%。这组数据,清晰地反映出了苏州市相城区法院铁腕“清淤”、重拳“疏堵”的显著成效。全院干警在有目共睹的成绩激励下,办好案快办案成为奋勇争先的首要目标。江苏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清宇在审判管理月报上批示:“相城法院在清理长期未结案方面效果明显,值得肯定。”
两年多的时间,相城法院是如何对长期未结案件实施了突围?带着疑问,记者日前来到相城法院,一探究竟。“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工作,既要敢于突破,又要一步一个脚印,院党组高标谋划率先垂范,全院干警咬定目标稳扎稳打,确保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取得实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建东告诉记者。
找准“病灶”制定规范严格落实
记者了解到,历年人案矛盾的累积导致相城法院审执压力空前加大,至司法改革前未结案件达6470件,超6个月未结案件2671件,超12个月未结案件843件。面对严峻的清案形势,党组一班人确定思路,勇于揭开病灶,找出根本原因,领导带头,用制度管人,按制度执行。
《关于加强清理长期未结案件的规定》《关于规范执行的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法官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作风效能量化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文件,从院长到全院87名在编干警无一例外严格遵循。
2018年,该院开展“凝心聚力求突破”办案竞赛,至年底将全院未结案件压降至3490件,同比下降16.87%;长期未结案件压降至5件。今年伊始,制定了三年发展规划,明确创先争优和“五个一流”工作思路,提出将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控制在5%以内的目标。3月起,在全院开展“清积案、提质效”百日攻坚战专项活动。至5月底,全院超6个月案件在未结案件中占比4.37%,降至197件,同比下降81.42%。
采访中,相城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宏向记者展示了该院的“秘密武器”——审管办通过自行编制软件程序,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全院案件大数据进行分析,一键生成的各部门和法官个人审判管理绩效通报。
审管办每月详细通报各部门及每名法官的收、结、存案数,审限内结案率、平均审理天数等基本指标,超6、9、12个月案件数,评估鉴定数等效率指标以及一审服判息诉率、发改率等质量指标,对在办案件制作全景图式分布表格,清晰呈现出未结案件的压力,提前预警,提示关注。每周通报均衡结案及超12月、9月、6月以上案件清理情况,竞赛期间每日对收结案与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从报表中,院领导读到了全院收结案态势和质量效率变化趋势;庭长通过纵向和横向对比,读到了本部门与自己及兄弟部门的差距;法官个人则可以发现自身优劣所在及在院里的排位情况。三类主体分别从宏观、中观、微观角度分析存在的问题短板,有针对性地加强全院审判管理,庭室监督管理和法官自我管理,进而不断提升审执质效。
开出“药方”领导带头层抓层管
该院《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规范性意见》明确院庭长八大监管职责,并明确要求分管院长年结案不低于120件,庭长不低于180件。
院庭长办案,不仅是对一线法官树立标杆,同时在办案的过程中,了解一线法官的需求,了解案件走向的每个节点和难点,始终保持对业务的熟悉度,便于更好地指导司法办案活动。通过了解一线法官的思想动态,更能发现配套机制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在党组决策时对相关问题注意加以改进,让管理更切实际。副院长吴宏这样告诉记者。
法官魏丽玲告诉记者,由吴宏任审判长,她做审判员的一起案件,吴院长不仅帮助她快速理清了审判思路,并且帮助和鉴定机构、上级法院联系沟通,鉴定当天拿到鉴定结果,当天作出判决,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院庭长办案,不仅承担了一部分疑难复杂案件,而且最宝贵的是他们的丰富阅历、对焦点的准确把握,比任何教科书都要生动有效。我们耳闻目染提升了办案能力,激发了主动性和责任心。”年轻法官宁璐向记者袒露心声。在院庭长的带动下,在“每月之星”“先进个人”“办案标兵”等评比活动的激励下,全院营造出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青年干警个个奋勇争先、迅速成长。
据了解,2016年院庭长办案3408件,人均189.33件;2017年院庭长办案5832件,人均256.48件;2018年院庭长办案5996件,人均272.55件;今年1至6月,院庭长办案2764件,人均138.2件。
“靶向治疗”一致重视上下联动
记者在采访中,听到干警们提到一个高频词——立审执协调会。他们说,通过立审执协调会,将复杂批量案件提前解析,各部门及时协调,避免相互推诿相互扯皮,审判质效也随着得到有效提升。
黄埭法庭庭长黄伟丰告诉记者,立审执协调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各审执业务部门、审管办、行装科、综合办分管领导及主要负责人参加。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多发、易发问题,以便畅通立案、审判、执行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提高办案质量。会上对上级法院发文中涉及多个业务庭室的内容进行协调,对于审理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统一裁判标准,执行中出现的裁判主文表述不清楚问题,提醒审理部门注意。
记者在采访中,感触最深的就是,院党组高度一致的“重视态度”非常重要,无论是院长还是分管领导、庭长及案件承办人,真正重视起来,许多困难就不再是困难。除了立审执协调会,该院每月召开院务会、定期召开法官会议,在常态管理中不断健全层抓层管压力传导机制,确保清案责任压实到人。超12个月长期未结案件必须上党组会,院长主持,承办人汇报结案计划,分管领导共同研究对策。为明确责任,该院实行分管领导督办机制,对分管部门长期未结案件进行具体指导和督办,定期向院长直接汇报。对于分管领导督办不力,承办人工作不到位的,由院长直接约谈,形成了从院领导到具体承办人层层推进清理工作的上下联动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