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时代 打造河北“枫桥经验”2.0升级版
2018年以来,河北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工作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实战化实效化建设”这一主线,打基础、抓创新、破瓶颈,狠抓组织、队伍和业务建设,不断推动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努力构建调解工作格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社会效果良好。
紧盯需求导向
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河北省5万多个村级调委会完成了换届,实现了调解组织大起底、大换班。新一届调委会主任中,50岁以下的占51.88%,较上届提高16.48%,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1.49%,较上届提高17.49%。这些数字是我省推进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有力证明。
坚持以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为导向,从健全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入手,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水平,成为河北省推进调解工作的一项主基调。我省抓住村(居)“两委”换届有利契机,同步推进村级调委会换届,严把政治、能力、年龄等条件关,严格推选程序和备案公布,确保组织健全、有效运转。
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全面拓展调解工作领域。目前,全省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达到1077个,覆盖了交通、医疗、物业等18个行业和领域。通过积极指导各市(县、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立与实战化实效化相匹配的调解组织模式。保定市整合资源力量,成立县、乡两级联合调解中心,不断健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石家庄鹿泉区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实现纠纷劝导、诉讼引导、法律指导和信访疏导一体化。
着眼统筹发展
夯实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建设
今年8月,河北省以专家讲授、观摩交流、专题研讨等方式,举办了人民调解员骨干示范培训班,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各地积极落实人民调解员四级培训制度,掀起了大培训、大学习、大研讨热潮,成为我省加强调解员队伍专业建设工作的有力写照。
河北省坚持以专业化能力建设为抓手,出台《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以队伍的专业化提升工作的实效性。今年以来,省、市、县、乡共举办调解培训班4000余期,培训调解员达30余万人次,有力促进了调解员培训制度的落实。为健全调解员管理制度,我省积极推行调解员名册制度,对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行合法性审核,保障调解工作的公信力。目前,全省各县(市、区)已经基本完成名册制度。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颁发,已有95%的县(市、区)完成持证上岗工作,调解员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为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我省坚持打基础、抓关键,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兼职人民调解员,注重选聘律师、教师、专家学者等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政法干警担任人民调解员,不断提升整体队伍素质。石家庄市正定县创新机制,积极探索,2012年10月,成立了全国首创、河北唯一的“帮大哥·帮大姐”人民调解员协会,采取“协会+个人品牌调解室”的运作模式,培养出一大批活跃在基层、为群众提供贴身服务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形成了以县协会为龙头,乡镇(街道)和各行业专业分会为支撑,村居、单位调解联络站为基础,遍布城乡、覆盖全县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打通了人民调解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近7年来,正定县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8万余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8%,解答来人来电咨询超过3.3余万人次,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上交,就地化解”的目标,打造出落实“枫桥经验”正定升级版。
坚持抓早抓小
加强调解服务精准化建设
近年来,河北省相关部门主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根本工作标准,努力为重大活动、重大战略实施提供精准化服务。
今年以来,河北省积极组织开展“两个排查”和“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矛盾、重点人群,全面开展摸排化解,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实现矛盾不上交、不激化。2019年以来,全省累计排查各类纠纷307699件,预防纠纷192790件,调解纠纷421395件。
在服务重大战略实施方面,我省深化京津冀三地互通互联,与周边省市联合签署《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筑牢环首都“护城河”工程行动方案》,全面构建了隐患互查、纠纷联查、风险互防的工作体系。承德、张家口、廊坊、保定等与北京接边地区建立联调协作机制,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矛盾联合跨界调处。
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方面,河北省积极加强涉及民营企业的矛盾纠纷排查,畅通民营企业纠纷解决渠道,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开展调处,定分止争。河北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建立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口解决企业矛盾纠纷,让企业发展无后顾之忧,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