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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唯一海岛县,如何建“没有围墙的法院”?

作为广东省唯一的海岛县,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仅有户籍人口7万多。南澳县人民法院在编干警42名,2018年审结各类案件500多件,人数和办案数在汕头市7个基层法院中均排名末位,是名副其实的“小法院”。

但小法院也可以有大作为。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南澳法院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提前谋划,扎实推进,不断凝聚“司法为民”正能量,通过一个个难题的破解,让主题教育成效实实在在惠及人民群众,努力把“没有围墙的法院”建在群众心坎上。

在广东省委政法委委托第三方2019年上半年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调查情况通报中,南澳法院在全省138个县(市、区)中高居第二位。

打破“围墙”为群众解难题

近日,南澳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把“审判快车”开进了云澳镇澳前村,为当地村民调处一宗离婚案件。由于变“坐堂办案”为“上门办案”,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10天时间,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称赞。

这正是南澳法院结合实际,出实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生动写照。

让群众满意的背后,是南澳法院持续不断打破“围墙”、创新服务的实践。

“我们要打造的是‘没有围墙的法院’”,南澳法院相关负责人说。司法权威不能靠高高的围墙和威严的大楼,而应该依靠司法公开和公正,只有转变作风,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尊重。“群众满意不满意,是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

从这个理念出发,南澳法院迅速建立起“马上就办”诉讼服务制度,在诉讼服务中心张贴“马上就办”对外服务承诺,从立案、答复、办理、决定、接待、移送等方面,明确八个“马上就办”的办事规范。

值得一提的是,落实“马上就办”其中一项办事规范是创新监督方式,设立当事人“预约院庭长监督案件”窗口,对当事人的申请“马上预约”。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均可通过立案庭的“预约窗口”预约,由立案庭安排院、庭长为当事人当面释法答疑或不定期约谈承办法官听取汇报。

2018年初,南澳法院领导在接待信访群众的过程中,立案受理了一宗交通肇事赔偿案件。通过拓宽司法救助新渠道、筹集资金的方式,缓解了群众燃眉之急。

事故发生在2016年6月30日中午,肇事司机吴某驾驶小型面包车在南澳县云澳镇沿隆云公路,往后宅镇方向行驶,至竹仔坑路段时,与相对方向的黄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黄某重伤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作出事故认定,吴某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黄某负次要责任。黄某因事故致残,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花去医疗费近260万元。黄某一家人垫付了高昂的医疗费、后续理疗费,负债累累,为照顾伤势严重的儿子生活起居,黄某父母身心俱疲,原本幸福祥和的家庭满目疮痍。

黄某诉至法院要求吴某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经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令吴某向黄某赔付173.5万元。判决生效后,吴某没有按照生效的判决书履行赔付义务,故黄某向南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南澳法院于2018年1月30日立案受理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吴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内履行赔付义务,并对其财产进行查控。

经过此案,“没有围墙的法院”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尊重,南澳法院“天天都是院长接待日”。群众只要有需求,院、庭长都会及时出现,为群众排忧解难。

半年来,南澳法院领导亲自接待信访案件13件,接待31人(次),信访化解率高达100%。一座座无形的“连心桥”,正在法院与群众之间密切连接。

到群众中践行初心使命

近期,不少南澳群众家中都迎来一群特殊的“客人”——来自南澳法院党支部的“法律服务小组”。他们走街串巷、进村入户,倾听群众司法需求,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碰到的法律问题,还为群众送上《问答乡村法律问题》这份有意义的礼物……

此次全体党员走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活动,是南澳法院在主题教育中探索出来的“自选动作”——通过与群众之间的交流,“拜人民为师”,找出当前司法工作存在问题以及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有效措施,以此提升司法为民质量。

南澳县云澳镇云星村是南澳法院挂钩村,是脱贫攻坚中的重点帮扶对象。南澳法院领导深入到云星村调研时,了解到该村种植的“金薯”品种优良,却因种植周期一年一造,所以产量不高,经济效益低。

针对云星村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现实问题,我院邀请某著名高校农科所,提供改良土壤的种植技术,试验一年两造的种植周期,帮助村集体经济社和农民增产增收。同时,我院利用自身优势,提供专业法律意见,草拟相关合同文书,为“村经济合作社+农户+高校农科所+经销企业”的模式,提供法律保障,为其保驾护航,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校科研力量等社会资源,变“输血”为“造血”,为落实“一村一品”、实现产业致富、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注入活力。

目前,全村12户精准扶贫户已达到脱贫标准,实现全面脱贫。

践行初心使命,不仅要为群众解难题,更要到群众中去,在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听心声、找差距、抓落实。除了让党员干警“走出去”,南澳法院还把服务“直通车”开到乡村、开到海边:

——在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探索实践中,通过创设巡回审判工作机制,挑选优秀党员法官组成流动党小组直接深入到群众中间,以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判为原则,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零距离”帮助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打造司法为民新体验。

南澳法院结合实际,出实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云澳镇澳前村的这宗离婚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历时十天即顺利办结,相比一般婚姻案件40天左右的平均审理周期,此次案件审理周期提速75%,大大减轻群众的诉讼成本。

案件中的原告田某与被告施某于1983年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三女。因两人婚后性格不合,田某于2002年只身前往外地工作,后长期定居汕头市区,在今年8月底诉至法院,以感情基础薄弱、分居数十年之久为由要求解除与施某的婚姻关系。

法院立案受理后,巡回法庭将审判庭“搬”进了云澳镇澳前村村委,经承办法官与村委干部释法明理,原本对立情绪激烈的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进行了沟通。因原告田某离婚的心意已决,被告施某最终也接受了田某的决定,原被告双方于今年9月初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意离婚。

此案中,南澳法院结合实际情况,采用快审快调的方式,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同时,南澳法院走进村居就地开庭,变“坐堂办案”为“上门办案”,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法庭”,实现了解民忧、释民惑的社会效果,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称赞。

——学习和发扬“枫桥经验”,推行“3+N”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托村居、派出所、司法所在各镇(管委)设立巡回办案点,每个案件由法官、人民调解员和网格员3人组成调解小组,以及根据案件需要,邀请在村居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参与调解,就地化解人民群众纠纷,建立起以法院为基点、以法庭为中心、以巡回办案点为纽带的“三位一体”司法服务新格局,实现村镇巡回审判联系点全覆盖、诉讼服务村村通。

以法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当前,南澳县正在全力开展建设国际旅游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如何以法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南澳法院决定从创新司法宣传入手。今年初,该院主动与南澳县电视台合作,推出粤东地区首个由基层法院创办的电视普法栏目——《法治乡村》。通过选取涉及扫黑除恶、渔业生产、生态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案例,配上法官专业点评,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打造了富有海岛特色的宣传品牌。

依托官方微信公众号,南澳法院搭建起司法宣传新平台,开设“以案说法”专栏,从本院业务部门或者其他兄弟单位征集、筛选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例,以专业视角讲述“身边案”,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此外,还在微信平台推出“扫黑除恶知识有奖问答活动”“普法农场活动”(扫黑除恶专场),有效提升专项斗争知晓率,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南澳法院  通讯员林兆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