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赣检方携手共护北江源头 建立公益诉讼跨区划协作机制
记者从江西省赣州市检察院获悉,广东省韶关市检察院及江西省赣州市检察院决定建立公益诉讼跨区划协作机制。12月17日,韶关市检察机关到赣州市检察院开展工作交流,双方召开公益诉讼跨区划协作联席会,并签署《关于建立北江中上游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简称《协作意见》),共同守护北江中上游生态环境。
三省四地监察机关共搭台
在联席会上,韶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伊山,赣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阶虎,以及北江中上游区域内的武江、浈江、信丰三县(区)检察院负责同志参加座谈,相互交流了两地检察工作总体情况以及检察公益诉讼经验做法。
据了解,北江是珠江水系干流之一,是珠江流域第二大水系。近年来,北江中上游破坏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逐渐增多。由于环境损害的流动性以及生态修复的系统性等特点,广东省韶关市检察院、广东省清远市检察院,湖南省郴州市检察院,江西省赣州市检察院决定建立公益诉讼跨区划协作机制,更好地保护北江中上游流域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紧盯损害环境突出问题
根据《协作意见》,三省四地检察机关将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案件线索移送、区域信息共享、类案统一尺度和重大个案协作等多项机制,加大对北江中上游流域破坏生态资源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查办力度,督促恢复受损害的生态环境,遏制资源的破坏性开发。
赣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江阶虎表示,为了确保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落地落实,要聚焦司法办案,紧盯损害北江中上游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通过办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效果好的案件,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聚焦区域融合,共同应对融合发展趋势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着力破解“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的跨区划检察监督难题。
三省四地市级院和相关基层检察院要做好情况通报、征求意见、个案协助等基础工作,确保协作机制协调运转、高效运行。探索建立共享情报资源库、案例资源库等数据,为相互学习借鉴、开展办案协作提供更便捷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