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7月22日,省公安厅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座谈会议精神。集体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并组织领导干部作交流发言。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胡明朗主持会议并讲话。厅党委成员,厅级干部,厅内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胡明朗就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各警种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座谈会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厅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主题教育工作,带动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认真学习领会,进一步把握精神实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学、融会贯通学。要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举措新要求。要严格党员民警教育管理监督,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深化纠“四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打造“四个铁一般”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三是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主题教育。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要强化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做到明责、履责、尽责。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检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不断把主题教育引向深入。(省公安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