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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党委理论中心组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11月5日,省公安厅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胡明朗主持会议并讲话。厅党委成员,厅级干部,厅内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胡明朗就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提升政治站位,树立全局意识,在学习贯彻落实中务必做到思想上高度认同、行动上坚决执行,确保《条例》精神深刻领会到位、内容准确掌握到位、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把握精神实质。要按照“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切实抓好机构编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要强化机构编制“红线”意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三是结合实际工作。要围绕“三定”规定的制定和修改、机构编制事项审核等问题,结合贯彻执行《条例》,抓紧完善配套制度。要进一步研究细化具体的措施和办法,使之更具操作性和实效性。

(省公安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