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大力开展青少年禁毒戒毒法治宣传教育
近年来,陕西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戒毒场所资源优势,大力开展禁毒戒毒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青少年知毒、识毒、防毒、拒毒,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多措并举构建青少年禁毒戒毒法治教育长效机制。为确保全系统青少年禁毒戒毒法治教育稳定、持续和有效开展,陕西省戒毒管理局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下发了《辅助教育矫治工作规定》《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在所青少年戒毒人员违法犯罪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戒毒所充分发挥戒毒场所职能优势,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和现身说法活动,关心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内外环境;要求每个戒毒所每半年至少举办3次辅助教育活动,每年“6·26”国际禁毒日要举办禁毒戒毒法治宣传活动和场所开放日活动等。同时,全系统各戒毒所大力加强与相关机构、学校合作,共同开展好青少年禁毒戒毒法治宣传工作。省戒毒局与团省委连续多年共同举办“6.26”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活动,2019年省戒毒局指派4名民警作为讲师参加了团省委组织的“青春灯塔”青少年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公益宣讲活动;省女戒毒所与陕西省警官职业学院、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西安市法学会等机构合作开展了青少年心理课题研究;省长安戒毒所与西安外国语大学,省汉中戒毒所与陕西理工大学、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分别签署了合作协议,密切双方在青少年禁毒戒毒教育上的合作,汉中戒毒所民警王晓芳受聘担任了陕西理工大学和陕西职业技术学院的禁毒辅导员。
“走出去”广泛开展青少年禁毒戒毒法治宣传教育。各所组建禁毒戒毒法制教育宣讲团,通过知识讲座、展板宣传、戒毒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到大中小学开展禁毒戒毒宣讲。省虢镇戒毒所禁毒戒毒法制宣讲团由5名民警及6名戒毒人员组成,近年来先后为宝鸡市陈仓区东关高中、咸阳市杨凌中学、岐山职教中心、宝鸡市铁五处中学、陈仓区职教中心、宝鸡文理学院、宝鸡市陈仓区实验小学等近万名学生开展了禁毒戒毒及法治宣传教育;省眉县戒毒所近年来先后在眉县常兴中心小学、眉县城关中学、眉县职教中心、杨凌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开展了禁毒宣传活动;省女戒毒所近年来在陕西省银行职业学院、铁一中、西安市48中、渭南铁路交通职业学院以及张家堡联合街道办社区等地进行现身说法法治教育近百场,受众逾万人;省新周戒毒所利用“6·26禁毒宣传日”走进周边初级中学、杨凌职业技术学校等10多所学校进行法治宣讲活动;省榆林戒毒所和榆林中学、榆林学院等学校合作在校园里开展了“六个一”主题禁毒知识以及普法活动(读一本禁毒书籍、看一部禁毒影视片、参观一次禁毒展览、听一场禁毒报告、办一份禁毒知识小报、组织一次禁毒文艺演出)。
“请进来”充分发挥法制教育基地宣传教育作用。省虢镇戒毒所建立了专业化的“怡心”法制教育服务站,通过声光电、毒驾模拟体验、4D吸毒危害演示等现代化手段,让青少年切身感受吸毒的危害;建立了禁毒戒毒宣传展室,包括54块展板、14种仿真毒品等,全面系统开展禁毒戒毒教育,仅2019年就有陈仓区千渭初中268名中学生、宝鸡新华小记者团34名小记者、宝鸡文理学院30名大学生青年志愿者进入虢镇戒毒所参观学习。省宝鸡戒毒所2017年接待了宝鸡日报社“小记者团”和西安明德学院大学生的参观学习。省榆林戒毒所近年来邀请榆林学院学生来所里帮教和警示教育活动3次。2020年“6.26”国际禁毒日期间,陕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共发放了宣传资料5900余份,为大、中、小学生开展了识毒、防毒、拒毒宣传教育。
(省戒毒管理局 薛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