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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

7月16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会议听取了各市、分院上半年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半年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会议以电视电话形式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副检察长和公益诉讼部门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是崇高的政治责任,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要按照最高检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要做到案件数量保持规模,案件质量明显提升,案件结构显著优化,案件效果不断凸显。要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开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全力打造全国一流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要明确思路、树牢理念,做到公益诉讼工作六化:一是协作机制全局化,建立健全与政府、监察委、法院、行政机关、政法院校、相关组织的协作机制。二是工作制度一体化,落实“一把手”工程,建立一体化机制,实行一盘棋管理。三是专项监督特色化,持续开展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保护、黄土黄河生态环境保护、红色资源保护、煤石油天然气污染防治等专项监督,打造具有陕西特色的“蓝(天)青(山)绿(水)黄(土)红(革命旧址)黑(煤石油)”“六彩检察公益之治”。四是案件办理系统化,做到“一案三查三跟进”,要审查每起案件在损害公益方面应承担的刑事、民事、行政三方面的责任。在办好案件的同时跟进监督公益的治理保护情况,跟进对典型案例和经验的总结,跟进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五是监督方式多元化,充分运用座谈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社会治理建议、立法建议等方式,全方位加强公益保护的检察监督。六是素质能力专业化,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需求,全面提升干警调查取证、出庭公诉、释法说理、文书写作、理论调研、宣传策划、沟通协调能力,切实肩负起维护公益的职责使命。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大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起诉力度;要狠抓办案质量,努力把每起公益诉讼案件从一开始都当做典型案件来办,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和行政机关法定职责;要积极稳妥拓展案件范围,根据省人大决定、省人大审议意见和最高检要求,在安全生产责任领域、尾矿库安全、军地协作、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结合本地实际办理案件。

最后,会议就“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作了部署安排。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