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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举办民法典律师宣讲团骨干培训暨全省律师民法典培训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 帮助全省广大 律师精准把握民法典蕴含的立法精神、体例构成、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推动“陕西律师齐动员 上门宣讲民法典”活动提质增效,8月1日至8月2日,陕西省司法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陕西省律师协会联合举办陕西省民法典律师宣讲团骨干培训暨全省律师民法典培训。 培训邀请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编纂研究小组副组长、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民法典编纂专班成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 授课辅导 。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艾平出席并讲话,省律协会长韩永安主持培训。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吴晨,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梁鹏,省律协名誉会长赵黎明,贸仲丝绸之路仲裁中心秘书长助理蒋红梅,省律协副会长姚子奇、田亚强、王卫东、方燕、屈金冈,省律协秘书长张新春出席培训。
会议指出,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律师队伍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开展法治宣传和推动法律实施的生力军。广大律师要充分认识民法典的重要意义,珍惜把握学习机会,切实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研究,聚焦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过程中,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律师的智慧

和力量。

会议强调,新时代陕西律师要勇立潮头,主动对接国内外最高标准,积极邀请国内立法、司法、智库权威专家开展培训交流,以民法典学习宣讲等重点工作为抓手,着力提升法律理论和业务水平;积极参与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为推动民法典的实施、完善和发展注入源头活水;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实践优势,主动服务陕西社会经济建设,推动陕西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

在8月1日的培训授课中,杜万华重点针对民法典总则和物权编进行深入解读,阐述了民法典的立法原意,解读了民法典构建的法律理论基础,同时结合实际案件,对法人组织的民事责任承担、民事权利义务、民事行为、民刑交叉问题的处理,以及民法典非法人组织、居住权等新增内容进行重点讲授,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分析了民法典的出台对于化解社会高频纠纷的重要意义。
石宏在8月2日的授课中,对民法典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进行主讲,对变动最大的合同编的重大修改变化逐一解读。石宏指出,民法典中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本次编纂的最大成果,也是我国民法典为世界民法典奉献的一大亮点。目前大部分国家民法典主要解决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而身份关系主要是婚姻家庭关系。但在社会生活中,侵害公民姓名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现象层出不穷,人格权独立成编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于人格权保护的高度重视。
这次培训由陕西一带一路律师学院承办,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陕西树众律师事务所、陕西迈拓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西安)律师事务所共同协办,点睛网提供网络直播技术支持。

培训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线下在省司法厅和各市、县(区)司法局分别设主会场和分会场,线上通过点睛网平台进行视频直播。省司法厅律工处、贸仲丝绸之路仲裁中心、各市司法局律工科(处),省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民事专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及全省律师和实习律师约14000余人参加培训。

(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