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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和“两项监督”工作现场推进会在西安召开

会议现场

为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化适用水平,把最高检提出的“落实常态下‘重在质量、效果’”的要求落实到位,同时健全完善强化检察监督工作机制,持续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10月14日上午,全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和“两项监督”工作现场推进会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曦出席会议并讲话。

梁曦指出,本次会议是省院在第四季度伊始为推进落实重点工作专门举办的一次重要会议,希望全省检察机关能够真正做到实地观摩学习、有所触动启发,进而开拓工作思路、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和“两项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梁曦要求,要进一步领会两项工作开展的重大意义,把两项工作的内涵实质学深吃透,自觉抓好落实。要通过强化检察机关的主导责任以及在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检察作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贡献力量。

梁曦强调,要持续推进实现“两提高一降低”目标,强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稳定性、常态化和规范化,切实解决当前困扰我们的如何尽最大努力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且认罪后不上诉以及如何恰当精准的提出量刑建议并让法院采纳这两大难题,进一步提升制度规范化适用水平。要切实按照张军检察长提出的“‘两项监督’工作根本上还是质量、效果,要加大指导工作力度,确保稳进、提升”的工作要求,以侦监平台、派驻检察和挂案监督为有力抓手,积极推动建立侦查机关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的衔接机制,进一步强化“两项监督”工作质效。

会议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谭鹏主持。谭鹏同时就9月初省院刑事检察部门组织的督导调研中发现的两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通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施文平,全省11个市、分院刑事检察部门的负责人,部分需重点推进工作的县区院的分管副检察长以及省院和西安市院第一检察部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朱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