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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实施意见》破解知识产权案件举证难

12月17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分为9个部分,共33条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知识产权审判规律、诉讼证据规则、赔偿计算方式、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协同保护机制、交流合作机制、配套机制等内容,明确了陕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目标任务即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塑造优质营商环境;发挥司法主导作用,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总结知识产权案件规律,探索依法科学妥善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路径选择,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效;通过重点阐述诉讼证据规则及赔偿计算方式,破解困扰知识产权案件的“举证难”“赔偿低”等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改革创新,提出健全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完善协同保护机制和提升陕西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影响力的具体内容,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实施意见》将“强化诉讼证据规则运用”“优化损害赔偿计算方式”单列,着重解决我省知识产权审判实务方面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实施意见》总结融入我省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平台、陕西高院与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构建“六项机制”保护格局等经验做法,对于实践中普遍反映的在先使用、合法来源抗辩如何审查、作品的“独创性”如何判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如何认定、惩罚性赔偿制度如何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回应;对于基于数字签名、区块链技术等新类型证据予以采信,对于数字内容、虚拟娱乐、新媒体等新兴文化科技融合产业加强保护等。

(记者 刘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