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盗窃 妻儿藏匿同获刑
调包老人祖传银圆行窃,家人明知是盗窃所得而藏匿,企图躲避和减轻处罚。10月底,汉中市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盗窃案,3名盗窃案犯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至3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其妻儿3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年4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今年3月,肖某甲驾车载刘某甲、刘某乙从湖南窜至西乡县沙河镇街上,以高价收购古钱币为名,使用随身携带的假银圆将一老人祖传的近百枚银圆调包窃走,后将银圆邮寄回老家。当日下午老人报案,次日三人被抓获。三人妻儿得知邮寄回的包裹就是刘某甲、肖某甲、刘某乙盗窃所得的银圆,为减少盗窃金额减轻三人罪责,陈某某、肖某乙、肖某丙合谋将近一半真银圆藏匿,公安机关几经周折终于追回被窃银圆。经司法鉴定,被窃真银圆价值达10余万元。
该案三名盗窃被告人均有类似作案前科,被抓归案后拒不交代,后在公安机关不遗余力侦破之下,案件水落石出。三名被告人在得知妻子和儿子为了掩饰自己盗窃的赃物已纷纷归案,顿时情绪崩溃,主动交代了罪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公诉人以案说法,释明包庇隐瞒只会连累更多人。最终,为家人隐匿罪行的妻儿被宣告适用缓刑。
(程顺琴 记者 张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