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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安机关严打涉疫犯罪

近期,我省公安机关采取果断措施,查处几起涉疫违法犯罪。

3月5日,姚某某曾与确诊病例同处西安市未央区开元路一海鲜楼。在西安市防疫指挥部公布确诊病例相关轨迹后,姚某某明知与确诊病例有轨迹交集,却未按防疫要求主动向社区、单位报备,且在自身已出现明显不适症状的情况下,仍未报告疾控部门,自行服药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致使10余人感染新冠肺炎,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目前,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姚某某立案侦查。

3月10日,吴堡县联防联控办公室接咸阳市疫情指挥办公室协查函通告,正在吴堡县的李某某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吴堡县公安局会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立即对李某某展开流行病学调查和密接排查工作。流调中,李某某向公安机关、疾控中心隐瞒行程轨迹,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风险。目前,李某某因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吴堡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 

(张建伟 董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