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10年破获文物犯罪案4115起
5月20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公安机关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10周年成果。
陕西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杨尚伟通报,陕西连续10年部署开展“鹰”系列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共破获各类文物犯罪案件4115起,其中咸阳淳化“7·20”系列团伙盗掘西汉古墓葬案、渭南澄城“11·25”特大盗掘古墓葬案、咸阳彬州“1·16”系列盗掘古塔地宫和古墓葬案等部、省督办案件76起,打掉文物犯罪团伙553个,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4250人,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犯16人,追缴各类文物28362件,其中三级以上珍贵文物2365件。
经过10年“鹰”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陕西省文物违法犯罪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文物犯罪发案总体呈现下降趋势,由2012年发案237起下降至2021年的113起,其中盗掘古墓葬犯罪案件发案下降57.2%。盗掘全国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重大文物案件持续减少,2020年、2021年陕西省此类案件实现零发案。
针对我省田野文物分布点多面广的特点,陕西省公安厅制订了《陕西省公安机关田野文物保护工作方案》,会同省文物局持续开展田野文物安全联合巡查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完善防控措施,构建田野文物核心保护点、巡查监测带和群防管控网三层防护同心圆一体化安全防范体系。同时,省公安厅加大对重点文物保护区和易发案区的安全防范力度,加强驻重点文保单位派出所、警务室建设,强化文物博物馆单位及周边治安防控,推动安保力量和物防、技防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公安机关多警种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安全打、防、管、控、建的综合治理体系。
(王雪英 董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