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不容缓的生命救助
“幸亏你坚持把娃往医院送,要不娃可咋活命啊!”6月28日,洛南县古城镇周岭村村民罗女士紧紧握着洛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交警王琦的手,哽咽着说。
此刻,王琦与同事数天前所做的一件事已经在大队传开。
6月18日16时许,执行巡查任务的王琦行至344国道鸦鹊岭路段时,发现路边有群众聚集,疑似有事故发生,便立即上前查看。“当时,一名不满12周岁的男孩躺在路边,满脸是血,不时发出呻吟声,旁边还倒着一辆自行车。男孩的同伴说,男孩是自己摔倒的。”王琦说。
经查看现场并询问男孩的同伴,王琦确定受伤男孩系单方事故,现急需送医治疗。问清受伤男孩的家庭住址、家长姓名后,王琦一边联系在中队值守的同事前往男孩家中接其家属到医院会合,一边和同事将受伤男孩抱上警车送往医院救治。
到达医院时,受伤男孩已意识模糊。医护人员立即为他清洗了伤口、查验了伤情,并给出了颅内出血的诊断结果,建议立即转院进行开颅手术救治。“我娃头上就起了个包,咋还要到大医院去呢?不去了,我们回家养养就好了。”因对男孩的伤情有误判,受伤男孩的奶奶罗女士拒绝了医护人员的建议。
“老人家,人命关天呀!现在咱一定要听医生的,救娃要紧,千万不能这样就把娃接回去。”王琦努力劝说着罗女士。在王琦和医护人员劝说下,罗女士最终同意转院治疗。随后,已陷入昏迷的受伤男孩在家属陪护下,被紧急送往商洛市中心医院进行救治。
在商洛市中心医院,经过3个多小时颅内微创手术,受伤男孩成功脱险,在外务工的父亲也闻讯赶了回来。恢复记忆后,男孩告诉家人,当天他和同村小伙伴骑自行车去镇上玩耍,行至鸦鹊岭下坡路段时,因车速过快发生侧摔,后来被赶来的警察抱上了警车,送往医院。
一个星期后,男孩由商洛市中心医院转回其家当地医院,进行康复治疗。罗女士对交警果断救其孙子的事记忆尤深,几经周折从医护人员口中打听到王琦所在的单位。
6月28日,男孩康复出院后,在爸爸和奶奶陪伴下,给洛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古城中队送来一面写着“警德高尚 仁心助民”的锦旗,以表谢意。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不满12周岁是不能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的。今后你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做文明交通的小宣传员。”王琦鼓励着男孩。
(李重立 记者 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