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炉共话”解纠纷、田间调解消矛盾、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商洛推动特色法庭与乡村治理相结合——
把特色法庭“搬”到村民身边
近日,在商洛市商州区三岔河镇广场,牧护关法庭法官于胜男对村民进行普法宣传(资料照片)。
陕西日报记者 文超 文/图
“彩礼应该归小两口,还是女方家?”“离婚、分手后彩礼能否退还?”……近日,在洛南县人民法院三要法庭开展的“释法明理和彩礼典型案例学习”法律讲座上,三要镇红白理事会的干部提问。三要法庭庭长洪先梅对司法实践中彩礼的认定范围、彩礼返还原则、诉讼主体资格等常见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消除法律疑惑,化解潜在矛盾。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2023年11月21日,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市47个派出法庭,研究制定关于开展“一法庭一特色”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建设“融入乡村基层治理、服务特色产业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枫桥式人民法庭”。
“法庭+综治”联动绘就新景
“感谢你们不辞辛劳,帮我们解开了多年的心结。”镇安县木王镇综治中心里,余某签完调解协议后对法庭干警和综治中心干部发出肺腑之言。
今年以来,商洛市7个基层法院40余个人民法庭选派优秀干警入驻综治中心,依托“法庭+综治”模式,打造矛盾纠纷前置化解平台,运用多元化、网格化治理模式,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从“终端裁判”向“前端预防”转变,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新动能。
原告余某年逾八十,系被告刘某的舅妈。余某丈夫离世后,余某与刘某因家庭共有财产分配长期存在矛盾。2024年底,余某向镇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确认余某享有涉案房屋产权。但对于房前院落、房后山林土地等财产,双方依然存在分歧,矛盾再度升级。
调解人员以“围炉共话”形式搭建亲情对话平台。木王法庭干警从维护家庭和谐角度出发,疏导对立情绪,唤起亲情共鸣。经过5个多小时的促膝长谈,双方最终就房屋院落分割及土地使用归属问题达成一致,并现场签订调解协议。
“巡回审判+”激发基层治理新动能
“说好日结200元,这都过了一周了还不给。”5月18日,在西十高铁三标段工棚,四川农民工老陈着急地说。安康市商州区人民法院牧护关法庭法官助理李思雨递上温水。“别急,我们法庭今天来就是专门解决你的问题,请你放心。”李思雨指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给老陈解释,“现在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话音未落,牧护关法庭法官于胜男和项目经理匆匆赶来,“老陈,钱已经到位了。主要是劳务公司周转出了问题,才给你耽搁了。”于胜男说。
经过3个小时协商,法庭促成施工方、分包方、劳务公司和老陈达成协议:次日先行发放50%拖欠工资,余款经司法确认后分期支付。
“没想到,问题这么快就解决了。”老陈摩挲着刚按完手印的协议书说。
2024年2月,商州区人民法院在牧户关法庭探索创办了“护农法庭”,在田间地头、乡野农舍开展巡回审判,运用“田间调解”“法治讲堂”“工地普法”举措,把化解矛盾纠纷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末梢。据悉,“护农法庭”创立以来,辖区涉农案件调解率从2021年的67%提升至如今的89%,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与好评。
精准普法强基固本
“我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危害了自然环境,愿担法律后果,已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和违法所得,但家庭困难,望从轻处罚。”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张某某深刻忏悔。
5月8日,镇安县人民法院将环境资源巡回法庭“搬”至被告人张某某所在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罪案件,当地村干部及村民旁听。2023年6月至9月,被告人张某某私用自制钢丝绳猎套,在家附近山林捕获野猪2头、麂子5只、猪獾1只,部分出售获利,部分存于家中。庭审中,张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积极上缴违法所得。镇安县人民法院综合考量案件情节与张某某悔罪态度,依法当庭宣判,张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此次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公开审理非法狩猎案,将庭审现场“搬”至案发地,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形式,以案释法,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接下来,商洛两级法院将继续立足本职,为人民司法,让法槌声回响在社区乡村,让司法温度传递到千家万户。”商洛中院副院长陈彩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