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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岚皋大队“五项措施”部署开展清明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通讯员:宋家珍)近期,随着气温升高,忙于春耕、春播的农用车辆日渐增多,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等违法现象有所抬头。同时外出踏青、扫墓的群众数量也成直线上升趋势,预计在清明节假期将达到顶峰。各种交通流叠加,道路交通管理压力骤增,为有效应对,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岚皋大队在认真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五项措施”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一、明确管控的重点。要求各中队要进行一次分析研判,重点道路、重点时段一定要有具体的管控措施。时间节点要注意3月31日至4月1日、4月4日以及清明节假期(4月5日至7日)出现出行高峰,原则上全县交警不休息,组织开展路面查处和管控。

二、确保安排部署到位。要求各中队要认真分析研究近年来辖区农耕时节农村道路及清明节期间交通事故情况,针对近年来辖区交通事故特点、辖区农机数量、墓区数目、景区数量、周边路况等情况。合理的警力调配,科学的进行警力部署,加大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执勤和对重点车辆的管控力度。

三、确保隐患治理到位。要求各中队要结合支队《关于开展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和《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以及省总队有关文件要求,加大治理力度,同时对辖区公墓、景区逐段逐点查找隐患,对发现存在隐患的路段,要做到“发现一处、治理一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四、确保路面管控到位。一方面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以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为抓手,一手抓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痼疾整治,一手抓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整治,注意加强墓区周边道路的管控。另一方面坚持农村地区交通违法整治。针对农民惯于集中搭乘农用车、报废车等车辆扫墓、干农活,以整治为抓手,确保重点时段路段警力全覆盖,严查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农用车载人,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全力以赴将安全隐患降到最低。共同做好清明节期间车辆安全通行保障工作。
五、确保宣传提示到位。要通过广、电、视、网四大平台就春耕、清明节扫墓、踏青期间交通安全注意事项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发布春季出行安全小贴士,定时发布路况信息。针对清明节的特点,以车站、墓区、景区等扫墓人群、游客大量集中的地点为重点,通过悬挂横幅、树立靠牌、发放传单、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等方式,大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倡导文明交通出行,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宣教事故防范措施,力求通过交通安全宣传,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