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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吴起:主动作为 修复友谊裂痕

两家人相识、相交多年,情意浓浓,可谓不是亲人,却也胜似亲人。熟料却因一次酒后的冲突,友谊的桥梁产生了裂痕。一方面临着法律的追究,另一方心情复杂,百味杂陈。一个较为典型却也平常的轻伤刑事案件摆在了吴起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办案检察官文治全、张立平的面前。

据悉,本案犯罪嫌疑人常某与被害人齐某,两家人本就多年相识,且关系良好。2018年4月25日下午十分,被害人齐某饮酒后来到常某所开的一家诊所,购买药品,熟料二人因琐事产生矛盾,常某一时冲动,动手打起齐某,并将其推倒在地,齐某不慎头部受伤,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常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逮捕,深陷囹圄之内。

“看完案卷后,一个念头在我脑海中闪过,那就是要尽可能促成刑事和解,挽救一场友谊,化解双方的矛盾”。这是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文治全回忆起第一次审查案卷时的想法。想到就要做到,雷厉风行是文治全平日办案的风格。于是,文治全与办理此案的另一名检察官张立平进行商议,二人一拍即合,随即向院刑事检察部副部长及检察长汇报了他们的想法,并得到了院领导的认可。但是,如何促成刑事和解,解开两家人的心结,摆在了他们的面前。

“总得要试一试,不试便是对双方的不负责,我的内心也会因此而不安”,文治全回忆道。在接下来了几天之内,文治全、张立平两位检察官数次前往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齐某的家中,主动做起两家人的思想工作,充当起了他们两家人的“传话筒”,为他们及时传递双方的内心想法。

从被害人家属一开始的抵触,到逐渐的认同,两位检察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为他们讲述刑事和解的政策,讲解以前办理过的种种刑事和解的典型案件,并告诉他们犯罪嫌疑人的悔过情形。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受害人及其家属从开始的抵触到认同检察官的想法,最终,同意达成刑事和解。该院迅速为两家人搭起了和解平台,促成了两家人的和好。

2018年4月25日,吴起县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常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书,一场挽救友谊,修复友情的工作尘埃落定。

从2016年以来,吴起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据案情,办理了突显人性化执法,变更强制措施让犯罪嫌疑人回家为去世老母送别;办理了针对在校大学生在家轻伤害,依法促成刑事和解,作出不捕不诉,确保学生及时归校,完成学业等一批典型刑事和解案件,彰显出了司法的“温度”,得到了最高检、省市院的充分肯定及社会各界的认可。

(吴起县人民检察院  冯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