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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安戒毒所推行戒毒人员入所告知书制度

12月4日,26岁的戒毒人员徐某某,由西安市公安局强戒所转送至省长安强制隔离戒毒所。进入管理区后,在经过了入所体检、人身和物品安全检查等一系列程序后,管理民警给他递上了一份《入所告知书》,这是省长安戒毒所向新入所戒毒人员发出的第一份《入所告知书》。

 

 

告知权利义务。为进一步推进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帮助戒毒人员尽快适应戒治生活,从今年12月份开始,长安戒毒所为每一名新入所的戒毒人员发放一份《入所告知书》。入所告知书的内容主要包括:戒毒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当权利受到侵害时的正当解决途径等注意事项。大队民警邓卫宁说:“新入所戒毒人员一般思想压力较大,面对陌生的环境会出现低落、悲观等情绪,思想上也容易产生波动,不清楚应该怎样开始自己的戒治生活。基于这种情况,为帮助戒毒人员减少在入所初期出现焦虑、烦躁等心理状态,增强他们的戒毒信心,我们实行入所告知书制度很有必要”。

严格执行程序。“为保障你的合法权利,帮助你更好的治疗、教育、康复,早日戒除毒瘾,顺利回归社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及我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相关管理办法,现将你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的权利、义务及相关注意事项提示告知如下……”现场管理民警按照《入所告知书》的内容逐条进行了宣读并耐心讲解。新入所戒毒人员徐某某仔细看过了这份《入所告知书》后,在《入所告知书》的最后一页认真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强化教育为本。长安戒毒所副所长孙改玲表示:为了让戒毒人员在入所的第一时间初步了解自身权利、义务及相关注意事项,帮助戒毒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入戒毒矫治状态,所政管理部门印发了《入所告知书》并发放给每一名新入所的戒毒人员,这既是对戒毒人员的一次入所教育和引导提醒,同时也是提高戒毒工作规范化水平,落实规范文明执法要求的一项积极举措。

(省长安戒毒所 文图/杨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