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旬邑: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黑恶势力是黑势力与恶势力的统称,是指在固定区域范围内,或某一行业内,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为所欲为,称霸一方,欺压百姓,扰乱公共秩序,实施多种违法犯罪活动,而形成的团伙或组织。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必须坚决予以铲除!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及中、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取得扫除黑恶势力专项斗争的压倒性胜利。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线索,与黑恶违法犯罪作斗争,对于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为您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对涉及以下黑恶势力犯罪及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线索进行举报: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9、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以及上述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举报方式:
1、旬邑县扫黑办举报电话:110或029-34423544
举报邮箱:xunyisaoheiban@163.com ;
2、旬邑县人民法院扫黑办电话:029-34420121;
3、举报地址:旬邑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四楼扫黑办;
4、旬邑县人民法院及各派出法庭均设立举报箱。
旬邑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