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泾阳县强力打击土地违法行为 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5月10日上午,泾阳县人民法院深入泾阳县王桥镇曹张村和兴隆镇兴隆村,依法强制执行两起土地违法案件。
王桥镇张强白灰加工厂、兴隆镇鑫兴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分别占用875平方米、252.5平方米农用耕地建设白灰加工厂房、员工宿舍,泾阳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尚未履行部分,强制拆除该两处违规建筑物。
此次拆除过程组织有力、措施得当,共出动执行法官干警、法警队干警40余人,大型拆除机械2台,拉运车2辆,拆除永久性建筑物3栋,共计拆除违建面积1127.5平方米,达到了预期的执行效果。
此次行动强力震慑了土地违法行为,是在全县上下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的一项有力举措,同时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热情关切。(泾阳县扫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