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社区安 ——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探索民间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
10月8日一大早,家住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阳光幸福城小区的李长宏来到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长陵路派出所,将印有“人民的好警察 百姓的守护神”字样的锦旗送给社区民警杨亚峰、李磊,感谢他们帮他讨回了拖欠2年的装修费3564元。
“我们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分为三个等级进行处置:对事关重大、情况紧急,矛盾双方反映强烈,极有可能升级引发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的,评估为Ⅰ级,由警务工作站联合司法站所、社区组织全力做好化解处置,并及时汇报主管部门;对矛盾纠纷较为复杂,双方分歧较大,可能引发一般群体性事件、治安案件的,评估为Ⅱ级,由警务工作站、司法站所、社区组织共同化解处置,并报街办和派出所备案;对社区、单位内的一般性不稳定因素,可能引发个体矛盾纠纷的,评估为Ⅲ级,由社区组织开展化解处置,警务工作站和司法站所予以指导。这三个等级的矛盾纠纷评估响应模式,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公安渭城分局局长刘云江说。
矛盾纠纷风险评估是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去年以来,公安渭城分局以警务工作站为主体,联合街道办事处、政法部门、司法站所、人民调解机构和单位内部保卫部门,每周召开联席会议,由各个部门对收集到的社情动态、民间纠纷、不稳定因素等各类信息进行初步分析研判,区分不同等级进行处置。
7月1日21时许,李长宏到长陵路渭阳新村小区吴越亮家里讨要装修费,双方发生激烈争吵,社区民警杨亚峰、李磊及时赶到制止。长陵路派出所根据现场情况启动Ⅱ级矛盾纠纷化解程序,与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化解了这起矛盾纠纷。
“为了这笔装修费,我都不知道打了多少电话,跑了多少趟,一直都没有要回来。如果我早向你们反映,也不至于现在才拿到钱,非常感谢你们!”李长宏拿到装修费后拉着社区民警杨亚峰的手说。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的“枫桥经验”,防范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及风险因素,是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公安渭城分局结合矛盾纠纷三个等级风险评估,建立矛盾纠纷三级联调平台,进行源头管控,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辖区矛盾纠纷的发生。
7月18日,公安渭城分局东风路派出所警务工作站民警宁继军接到日月星城社区工作人员的情况反映,紫韵东城北区居民马彩霞与赵承同住在一个单元,因为小孩玩耍声音太大影响他人休息而产生矛盾,社区调解平台一直调解未果。了解实际情况后,东风路派出所警务工作站决定实施第二级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并在调解记录上签字。
“根据矛盾纠纷风险评估等级,建立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三级调解平台,集合辖区资源力量,对矛盾纠纷进行集中化解和消除。”公安渭城分局政委张正君说,第一级社区调解平台,由资历深、威望高、经验丰富的治安积极分子、离退休政法干部、社区保安人员担任调解员,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第二级警务工作站调解平台,警务工作站民警联合社区力量、社会力量,主要调解社区调解平台不能化解的、比较复杂的矛盾纠纷;第三级街道办事处调解平台,集合街道办事处内资源力量,对其他更加重大、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进行集中化解和消除。
9月29日8时许,延安大学咸阳医院大门西侧,两家卖早餐的摊主因为摊位问题发生争执。女摊主将男摊主的脖子抓伤,男摊主又将女摊主推倒在路边。文林路派出所警务工作站民警蔡培武、陈瑞生及时赶到,制止了两人的行为,避免了矛盾升级。由于处置及时,两名摊主只是皮肤轻微挫伤。民警分别联系社区调解员、当事人家属当场进行了调解。
运用矛盾纠纷风险评估“三个等级响应”、矛盾纠纷化解“三级调解平台”的“3+3”模式,将警务工作与社区治理相融合,使警务工作站与周边单位、社区之间联系更加紧密,进一步拓宽了社会矛盾纠纷的信息来源,提升了矛盾纠纷处置的及时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共建、共治、共享”的渭城社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报记者 喜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