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警方3年抽丝剥茧揭开9名假记者“画皮”——宜君吴永国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侦破纪实
2020年10月15日,随着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的生效,历时三年的吴永国等人系列敲诈勒索恶势力集团案件终于尘埃落定。在宜君县公、检、法等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多名假记者的“画皮”被揭开,长期活动在陕西省多地市的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集团被一网打尽。
不想被曝光就拿8万块钱
2018年3月,山城宜君的初春还保存着冬日的容颜,微寒料峭。当代网“记者”冯朝阳和西北某信息报记者惠某两人驾车行驶在刚刚改建完成的宜(宜君)白(白水)公路上,走走停停不断的寻找“线索”。途中,宜白公路边炸裂的水渠给了两人“灵感”,一番取证后,两人驾车前往宜君县某相关单位。
“你看,你这工程质量太差了。刚才建成通车,这水渠就烂了。我们要曝光!”在该单位,两人以宜白公路第二标段施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变相威胁。在单位负责人给两人解释原因后,两人以做不了主,处理此事要和领导吴永国汇报为理由离开宜君。
得知此消息的工程项目承包人王某坐不住了,该处工程还处于验收阶段,因为冬季天冷,公路边几处水渠粉刷层被冻裂,相关单位已经限期整改,这个节骨眼上要被“媒体”曝光了,工程验收都会受影响。为了消除负面影响,王某和项目技术员等人一起赶往西安,在一酒店和当代网负责人吴永国、冯朝阳等人见面解释此事。吴永国和冯朝阳以工程质量问题影响较大为由,没办法坐视不管,变相推辞了王某的请求。无奈,王某等人只能无功而返。
回到宜君后,王某又多次和吴永国联系,希望对方能手下留情。多次交涉后,吴永国提出可以给相关单位做8万元的正面宣传,从而成为宣传客户,就不予报道负面新闻。迫于压力,4月13日,王某向吴永国经营的陕西凤向企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账户转账8万元。
事后,王某多方思考,总觉这件事像个圈套,就向吴永国所说的上级主管单位、陕西某传媒集团投诉。该传媒集团查无此人后,以涉嫌盗用该传媒集团名义实施敲诈勒索,将此事函告陕西省公安厅。8月4日,省公安厅通过转办通知,将此案转至案发地宜君县公安局,并列为省、部督案件挂牌督办。
“他们说的头头是道,也有自己的工作证,谁能想到还是个假记者!”王某说,刚开始接触时,吴永国和冯朝阳就介绍自己所在媒体当代网是陕西某子报纸的门户网站,冯朝阳是当代网记者,吴永国则是当代网的负责人,冯朝阳还出示了“记者证”,没想到全是假的。
奔波10万公里7地市落实15起案件
接到省公安厅的转办通知后,宜君县立即成立以时任公安局长崔同利为组长、主管副局长王小明为副组长的专案组,对举报案件进行侦办。“这案子可是费了功夫了,办的真是不容易!”张卫军,宜君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也是整个案件侦破过程的侦办者。
吴永国、冯朝阳到底是什么身份?他们为什么要冒充某报记者?除了这一起案情外还有其他案子吗?这些都是摆在办案民警面前的疑问。经过调查,吴永国利用曾在陕西某传媒集团工作的身份,创建当代网,并成立了陕西凤向企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外宣称当代网为陕西某传媒集团下属子报的官方网站,在陕西省内各地招聘工作人员,在渭南、铜川、咸阳、延安、榆林、汉中地区设立事业部,自制证件冒充记者身份,在全省范围内搜集负面事件或素材进行加工整理,然后找到事件相关行政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扬言对搜集到的负面事件情况进行报道,变相威胁迫使受害企业事业单位接受他们的敲诈要求。受害人为消除负面影响被迫和吴永国公司工作人员签订虚假广告宣传协议,并支付高额费用。
随后,民警在对陕西凤向企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账户进行调查时发现,该账户两年多来往来资金达50多笔,涉及金额200余万元。这么多笔业务中哪些是违法的,哪些资金都涉及敲诈勒索,都需要办案民警一一去核查。接下来的三个多月,专案组民警放弃周末和所有节假日,分头前往榆林、渭南、咸阳、延安、汉中等地进行调查。
“这案子办的是真艰难!”专案组民警张警官、冯警官告诉记者,敲诈勒索的案子他们办过很多,可假记者敲诈的案子他们却没遇到过。最开始在对吴永国传唤询问时,他一口咬定凤向公司是做宣传策划的,所有的业务都有合同,是合法的,不存在敲诈勒索。为了万无一失,本着不冤枉好人、也不放过坏人的原则,专案组民警前往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省网信办等部门,核实当代网的备案信息,以及有无刊发舆论新闻报道的资质。同时,按照银行账户的往来信息,逐一进行核实、排查。因为受害人大部分为企事业单位,加上人员调动的原因,侦查工作一时受阻。专案组民警耐心的对其做思想工作,分析假记者对社会各界造成的影响。跑一趟不行就跑两趟,最终在民警的坚持下,50多条线索全部排查完成,落实案件15起。
“看看我的资料,多不多。一个案子办的我都快成网络知识专家了!”张警官说,为了把案子落细落实,他们专案组前前后后开了30次案情讨论会,去省公安厅专项汇报5次,去省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省网信办4次,前后进组参与办案40余人次。近三年里,奔波10万余公里,往返省内7个地市,查扣账本80余本,足足装了两个大箱子。为了把案情吃透,专案组的民警把相关网络知识和新闻采编纪律都学了一遍,愣是把案子办成铁案,滴水不漏。
公检法依法履职 犯罪团伙连锅端
对行业专业知识熟悉、反侦查意识特别强,是宜君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吕雪娇对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吴永国的印象。作为宜君县检察院该案办案组成员,吕雪娇多次和9名案犯接触,整个案情的调查取证她也参与其中。
“我们为了这个案子也是做了很大的努力!”吕雪娇告诉记者,为了引导公安侦查取证,提高取证的效率和证据的质量,对关键性容易灭失的证据及时固定,宜君县检察院提前介入,成立了检察长、副检察长牵头的办案组。专案组成员跟随公安办案民警一起出动,和受害人接触,与案犯谈话。为了给该案准确定性,办案组人员前往吴堡、商洛、渭南等地,向办过类似案件的检察院“取经”,最终经过对案情的研判,将该案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2020年6月15日,宜君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吕雪娇说,虽然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但她对那一天仍记忆犹新。审判从早上10点半开始,中午休庭一会,到下午6点半结束。那天宜君因为大雨天气十分寒冷,一些身着夏装的律师冻得直哆嗦,后来还是当地的检察官、法官找来一些冬装制服给大家取暖。“对这场审判我们是势在必得!”吕雪娇说,当初批捕的时卷宗只有3本,后来经过他们的详细调查,等到起诉的时候案卷已经补充到21本。这些卷本她前前后后看了十几遍,并协助出庭公诉团队列出了长达300页的举证质证提纲,大家把自己能想到的所有案件举证焦点都在自己脑子里过了一遍,做好了十足的准备。庭审当天,21页的公诉意见书详尽的在案件事实上、证据上、法律上揭露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犯罪行为。
为了确保审判万无一失,宜君县人民法院在开庭前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宜君县人民法院刑事团队负责人、审委会专职委员同刚告诉记者,今年由于疫情的原因,整个省内刑事案件的审判都被暂停。加上这个案件涉及案犯9名,分别关押在宜君、耀州区和市看守所三处地方。5月初,宜君法院就开始着手准备庭审,院长梁军龙带队,与各看守所协调调提案犯;组成由副院长陈健为审判长的最强庭审团队;组织动员全院人员,成立审判组、安保组、后勤组、宣传组,保障庭审工作顺利;制订总方案、防疫、安保、后勤、宣传、庭审六大预案。记者在留存的预案中看到,小到一支圆珠笔、手铐的消毒,大到现场警戒线的设置,这些微小的细节都被预案所涉及。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和主审法官又将庭审意见连夜整理,形成129页、7万字的审理报告。紧接着又召开审委会,拿出最终的判决书。“那几天我们经常连轴转。审委会从早上开到晚上11点,光读审理报告我就读了2个多小时,中间还换了一次人。完了又赶了一天一夜,这才有了一审的判决书。”同刚说,最让大家感动的是副院长陈健。这个案子审判时,陈健才做完换肝手术不久,医生嘱咐一定不要劳累。但因为业务能力强,陈健副院长主动请缨,要求担任本案的审判长,和他们一起加班熬夜,最终形成一审判决书。
一审判决认定,2012年8月1日,吴永国任陕西绿野广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8月8日,陕西绿野广告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陕西知伯传媒有限公司。2015年9月23日,陕西知伯传媒有限公司向陕西省通信管理局报备创建当代网 。2015年9月25日,吴永国创办陕西凤向企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实际控制当代网和陕西凤向企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聘请刘北平负责编辑部等工作,校茜任出纳负责财务和办公室工作。先后雇佣冯朝阳、党超、谢祥云、宋玮、辛岭、赵小军等人,并由校茜制作印有陕西某传媒集团子报的新闻工作证发给冯朝阳、党超、谢祥云、宋玮、辛岭、赵小军等人。受吴永国、刘北平培训、指使,冯朝阳、党超、谢祥云、宋玮、辛岭、赵小军等人,持自制新闻工作证,到陕西省铜川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等多家单位,冒充记者,寻找负面新闻,以各种手段威胁被害单位,迫使被害单位向陕西凤向企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宣传费”,敲诈勒索被害人。吴永国在收到“宣传费”后,向被告人冯朝阳、党超、谢祥云、宋玮、辛岭、赵小军等人按照税后40%的比例,发放提成款。吴永国、刘北平、校茜以陕西凤向企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当代网为依托,纠集在一起,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在陕西省内多次有组织的以威胁报道负面新闻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的手段,对被害人形成心理强制,敲诈勒索被害人,实施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是恶势力犯罪集团。吴永国是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刘北平、校茜则是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其他成员。
一审判决后,得知消息的张警官第一时间跑到同刚办公室,询问结果。听到判决后,当了几十年警察的张警官愣是没忍住,流下了眼泪。同刚告诉记者,他特别理解办案民警,整个案子的取证特别难,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吴永国一直不认罪,最终能达成零口供审判的前提,就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提供的强有力的证据。
因为对一审判决不服,吴永国等人提起上诉。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强有力的证据下,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最终,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吴永国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其他成员刘北平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他成员校茜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其余6名被告也被判处不同刑罚。
(龙海 三秦都市报记者 古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