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批捕一起袭警案
3月10日,咸阳市旬邑县人民检察院快速批准逮捕一起袭警案件。该案系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以来,旬邑县发生的首起袭警案件。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以不能享受低保及土地承包费过低为由,扰乱村委会换届选举大会。接警后,旬邑县公安局土桥派出所民警带领辅警到场处置。经民警反复劝说,张某某拒不停止扰乱行为,同时在民警口头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时,拒不配合。在民警对张某某多次警告无效、准备将其强制带离时,张某某突然伸手撕抓辅警刘某脖颈,并蹬踢刘某腹部,致刘某受伤。其间,张某某还多次蹬踢警车车门。
3月9日,旬邑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快速审查,仅用一天时间就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胡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