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道修好了,路更畅通了
西安市曲江雁南五路的无障碍坡道修好了;翠华路沿线的盲道也没有了破损;高新一路附近,被占用的盲道恢复了通畅……
“盲道通畅了,我也能出门走走了,你们真是帮了我大忙了!”4月9日,家住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一小区的盲人肖大姐高兴地对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干警说。
据了解,2020年最高检发出了“四号检察建议”,旨在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在摸排窨井盖安全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深入推进辖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士等特殊群众在交通出行、上学就业等方面的实际需要,切实保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
“我们主要是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众必经路段、行人天桥、重要建筑、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城市管理部门也在不断地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发现的问题会第一时间进行维修处置。我们两部门之间不断沟通、协作配合,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范锋艳指着贴在办公室墙上的详细区域图说,“为了不漏掉辖区的每一条路,部门干警全员‘扫街’。发现问题后,我们会及时与相关管理部门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通过实地查看,干警发现无障碍设施主要存在盲道出现断点、破损缺失,商贩摊位违法占用盲道经营,占用盲道停放各种车辆,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无障碍坡道被占压、封堵等问题。经过查找法律法规依据、走访西安市市政设计院专家,干警查明,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国家标准规定,城市道路涉及人行系统的范围均应进行无障碍设计,人行道在各种路口、各种出入口位置必须设置缘石坡道;人行横道两端必须设置缘石坡道,且缘石坡道的坡口与车行道之间宜没有高差;盲道铺设应连续,并避开树木、电线杆、拉线等障碍物,其他设施不得占用盲道;行进盲道在起点、终点、转弯处及其他有需要处应设提示盲道。
随后,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向城市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接到检察建议后,城市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由专人带领专业维护队伍对问题路段进行了实地勘查,对盲道设施及破损人行道进行了维护修复。4月8日,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城市管理部门整改书面回复。
据悉,2020年12月至今,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已经连发20份检察建议,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等行政机关全面清理整治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记者 梁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