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贩子落网记
“警察同志,快,正阳大道那边有建筑工地工人在路边兜售文物,据说是干活时挖出来的,东西不少……”4月17日8时许,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崇文北路派出所民警接到重要线索。
泾河新城地处关中腹地,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泾河不仅是“八水绕长安”中的一支重要河流,泾河岸边的这块土地也曾商贾云集,是陕商的重要发源地之一,地下文物资源极其丰富,施工挖出文物也非稀罕事。
涉及文物案件,值班民警张虎立即带人赶赴现场。在泾河北岸路边,一名头戴黄色安全帽、农民工装扮的男子看到警车后神色慌张,正欲离开。民警立即上前拦停,并对其身份和携带物进行检查,一查之下,发现他的手提袋中竟然有二十余件用报纸包裹的石器、玉器、青铜器、铲形古钱币等物品。其中石碗、玉圭等器物上均刻有篆体铭文,青铜状招财金蟾铜锈斑斑。经询问,该男子闪烁其词,无法提供这些物品的来源,民警遂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泾河新城当前正逢开发建设热潮,仅崇文塔北路派出所辖区就有近万名外来务工人员,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涌入,给经济建设带来勃勃生机的同时,也给治安管理增加了压力。
张虎打量着眼前这个人:50岁上下,肤色黝黑,满脸透着老实憨厚,戴着一顶黄色的安全帽,衣着朴素,和辖区常见的建筑工人一般无二。如果说有那么一丝异样的话,就是那顶崭新的安全帽和他一身陈旧着装有些格格不入。果然,几经讯问,民警获知嫌疑人李某某并非泾河辖区建筑工地的工人,系河南人,近期来陕,随身查获的“文物”是从河南省郏县一个市场以每套90元左右的价格批发而来,均系做旧工艺的仿制品。其精心装扮成农民工模样,谎称是施工时在工地挖出来的文物,在建筑工地周边向过路群众兜售,居然有不少群众上当。据嫌疑人李某某交代,此次来陕共携带7套“文物”,几天内便售出5套,当天准备将剩余两套出手后就离开陕西,没承想被民警抓了个正着。
案情基本搞清了,可究竟有没有卖出“文物”,卖了多少钱?仅凭嫌疑人的交代是不能定性的,眼下寻找受害人是关键。可李某某说自己流窜作案,只记得卖出5套,但具体在哪里卖的,卖给了谁,他也说不清楚。
正在此时,李某某手机微信来了一则信息:“请你将昨天卖给我假货,我微信转给你的钱,减去成本退还给我……”原来是一名受害人发现上当,试图通过微信和骗子“讨价还价”。
拿着警方追回的2200元,受骗的张女士有些不好意思:“4月15日早上,我们去工地上拉货,在回来的路上,碰到了一个骑着自行车、头戴安全帽,一身农民工打扮的人,他声称在工地上挖到了文物,让看一下。”李某某当时拿着一个玉手镯,张女士出于好奇便停下车,交谈中李某某又神秘地掏出一堆“文物”,称都是自己在工地上干活挖出来的,应该是文物,又称自己没文化又不懂,干脆卖了得个实惠,并开价4000元。“当时心想一个玉手镯都要好几千块,这么多文物,应该价值不菲,就决定全部买下。”最终经过讨价还价,张女士花2200元买了11件“文物”,并以微信转账的方式付款给对方。满心欢喜的张女士回到家后,把玩欣赏,拿出玉手镯戴到手上后才发现不对劲。“轻飘飘的,没有半点分量,不像之前买回来的手镯有凉凉的感觉,这个戴在手上像塑料一样。”张女士说。再打开其余东西都看了看,张女士意识到自己被骗了,本以为买到真文物,没想到其实都是塑料、玻璃做的,于是找到之前的收款二维码,给嫌疑人李某某留言,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请求其减去成本退还被骗财物。
目前,公安泾河新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李某某予以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买卖出土文物属违法
此案中,民警对受害人张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所幸其购买的是假文物,因为地下出土文物属国有文物,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买卖国有文物。对此,警方也呼吁,广大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防范意识,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倒卖文物是违法犯罪行为,请正确区分文物和古玩的界限,同时切记路边便宜占不得,如果发现此类情况,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记者 董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