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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关乎孩子生命的检察建议

暑期是溺水事故高发期。为了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7月份以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营造了政府关爱、学校管护、家庭管理多管齐下的防护模式,形成了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教育合力。

7月12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教育和体育局送达了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县教体局高度重视并回复称,该局决定自7月10日至10月7日,在黄河府谷段和小河川开展教师巡河工作,并联合县水利局等相关单位在城区黄河和小河川河边道路醒目位置设置“禁止下水游泳或戏水”等警示标识。

这份检察建议的发出,源自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微信朋友圈看到的一条信息。

7月4日下午,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数名干警的微信朋友圈都出现这样一条信息:“富丽家园附近河畔有四个娃娃在耍水!快看看是谁家的孩子,赶快叫回!”并配有四个孩子戏水的照片。看到信息后,干警们一下子紧张起来。第二检察部主任王彦云立即联系派出所了解了详细情况,得知戏水的孩子已经被民警和县教体局工作人员带离了河畔,未发生安全事故。

孩子们安全了,但干警们的心始终没有放下。随后,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就学生暑期安全问题开展进一步调查,了解到暑假开始后,不少学生会去河边、水库、水塘等处戏水、游泳,存在溺水安全隐患。为了确保学生暑期安全,该院向县教体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组织学校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收到县教体局的回复后,干警走访了该局,并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据了解,暑假开始前,县教体局先后印发了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强汛期安全管理和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等,并向全县发出《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同时在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把防溺水安全知识融入课堂教育。县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开展近三个月的教师巡河工作,旨在督促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家校沟通,提醒家长增强户外安全防护意识,切实履行好学生离校后的看管监护职责。

(王娇 记者 张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