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法管家”——新民法庭“一站式”建设小记
调解现场。
6年前,魏某栽植的杨树遮挡了王某房屋的采光且影响房屋安全,从而引发了二人的争执。今年7月26日,在彬州市人民法院新民法庭老支书调解室内,原告王某与被告魏某握手言和。这主要归功于特邀调解员老郑的诉前调解。
与以往一样,老郑接到法庭委派的采光案件后并未直接面对当事人,而是邀请对口镇国土所、村委会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就双方当事人的争议进行现场调解。最终,被告主动砍伐了屋后杨树,原告也放弃了赔偿损失的主张。
让群众少跑腿
新民法庭位于国家重点镇新民镇,总人口11.4万人,辖32个行政村。全庭现有干警8名,其中员额法官两名。
2019年7月,彬州法院在新民法庭率先设立了咸阳地区第一家基层法庭诉讼服务站。新民法庭由单一的案件审理庭室转化为集诉前调解、登记立案、速裁、案件审理和执行等于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
同年11月15日起,新民法庭老支书调解室试运行,当地3名德高望重的老前辈担任特邀调解员。截至目前,老支书调解室共接受委托调解案件346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91件,司法确认191件,化解1件矛盾纠纷平均用时仅4天。
新民法庭为了实现让群众只跑一趟的承诺,在当事人第一次来诉讼服务站寻求司法救济时,首先会对当事人起诉的意愿进行核实,再从诉前化解、速裁审理、转入审理程序3个层面做好材料收集等工作,让无法在诉前化解环节解决纠纷的案件顺利进入下一个环节,提高服务质量,简化审判流程,减少群众诉累。
群众大事小情有人管
2020年初,新民法庭办理的两起生命健康权纠纷案件,一个是参加宴请饮酒后死亡,另一个是义务帮工发生事故而亡。两起案件均事出突然,死者亲属情绪激动。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对死者家属进行安抚宽慰、释法明理,最终促使案件和解。
当年3月8日,新民镇炭店村村民徐某鹏因与他人聚餐时饮酒过量去世。后徐某鹏之妻张某萍因赔偿问题与徐某鹏同桌就餐人员发生争议。张某萍前往法庭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请求法院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官了解到,徐某鹏与张某萍系二婚,徐某鹏生前有3个子女。长女徐某现年15周岁,系徐某鹏与前妻所生,实际由徐某鹏姐姐徐某秀抚养。
法官协调各方初步协商侵权赔偿问题,再协商经济赔偿金在徐某鹏家庭成员内部的分配问题。
为使徐某的权利得到实质性保障,法官向炭店村委会及徐某本人征询意见,双方均表示同意由徐某秀对徐某行使抚养权。在确认以上事实后,法官委托特邀调解员对徐某秀与张某萍变更抚养权纠纷进行诉前调解。
3月13日,该纠纷经特邀调解员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同日,张某萍、徐某等5人与王某、徐某军生命权纠纷,也经新民镇调委会主持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当日履行。3月15日,徐某鹏入土安葬。
在徐某鹏去世一周后,其配偶、子女拿到了来自过错侵权人的赔偿款。在法院的主导下,徐某鹏长女徐某今后的生活得到了妥善安排。
为群众减少诉累
2019年7月,新民法庭建立了“新民镇法管家交流群”,邀请镇村两级干部入群。该群发布跟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指导基层自治组织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
庭长王征说:“通过‘法管家微信交流群’和法官工作室,零距离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让老百姓知道遇到这类问题怎么处理,尽量避免再次发生同类问题,做好矛盾源头的治理工作,助推乡村文明建设。”
近两年,新民法庭受案1054件,审结1022件,调撤811件(含司法确认案件),判决210件,无一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自动履行率达90.1%。人民法庭版“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在新民辖区有效运行,为近千人提供法律咨询,成功化解矛盾656件,使千余人次从中受益,节约诉讼成本20余万元。
“咸阳探索出‘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模式,使很多基层矛盾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为群众减少了诉累,为法官减轻了办案压力。但诉源治理的终极目标不是办一个案子,而是通过处理矛盾纠纷让群众安居乐业,把人民法庭‘一站式’建设从纸面上搬到生活中,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彬州市人民法院院长卢玎说。
(记者 郭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