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机关严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2020年以来共批捕涉案2204人起诉2379人
10月13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陕西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2020年以来,陕西检察机关共批捕涉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204人,起诉2379人。省检察院坚持对故意杀人、强奸、组织卖淫、强迫卖淫、猥亵儿童、抢劫等重大严重犯罪案件挂牌督办,共督办十余起,全程跟踪,协调指导。各地加大指控力度,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对敏感案件提前介入,集中力量办理重大案件。社会广泛关注的宝鸡刘某某摔死亲生儿子案发生后,宝鸡市两级检察院高度重视,同步提前介入,并建议妇联等部门对被害人母亲妥善安置。目前,该案已开庭审理,等待被告人的是法律的严惩。检察机关办理的梁某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团伙强奸犯罪一审公诉、二审上诉一案,检察机关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经一审、二审出庭指控犯罪,2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1名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1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5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林某某残忍杀害其同居女友2岁儿子故意杀人案件,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某某死刑,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林某某以其系病理性醉酒发生犯罪行为为由提出上诉。省检察院检察官、法医专业人员经审查,补强证据,认为林某某酒后行为不符合病理性醉酒表现,其行为极为恶劣,建议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省高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裁定维持原判。
为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检察机关还对性侵犯罪提出从业禁止建议。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对犯强制猥亵罪、在校外培训机构工作的老师郭某在量刑时提出“从业禁止”建议,得到法院采纳。汉中市略阳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教师性侵在校未成年人学生案件中,建议判处被告人禁止从事教育类相关职业五年,得到法院支持。汉中市佛坪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公安局、教体局等9家单位制定《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的工作细则》,对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入职门槛、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记者 杨娟 通讯员 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