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修复土地伤痕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近年来,清涧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乡村振兴、守护美好生活,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以整改恢复,对提高广大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8年,因建设绥延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项目部商混站临时占用了清涧县石咀驿镇王家砭村和二郎岔村部分农用地,用于生产、生活。绥延高速建成后,项目部未将占用的农用地进行土地复垦,土地表面还存有大量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导致大量农用地被用于非农建设的状态持续存在。
今年,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发现该线索后,派干警进行了实地调查取证。检察官在现场发现,高速公路项目部拆除后,所占用的土地地表留有未清理的水泥碎块,土地亦未复垦,相关责任单位未对土地进行有效的恢复治理,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相关规定,清涧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存在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遂决定立案审查。随后,在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该院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绥延高速公路项目部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恢复农用地种植条件。
9月14日,清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回复检察机关,表示已督促相关单位对涉案农用地进行复垦。随后,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对涉案农用地复垦情况进行了查看。目前,被临时占用的土地已恢复土地原状,并已种植了玉米等农作物。
(通讯员 王菲 记者 张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