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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检察机关发放司法救助金1832万元

1月20日,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2021年,我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构建以控申部门为主、业务部门相互协作的司法救助信息共享衔接机制,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794件,发放救助金1832.24万元,实现了全省三级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全覆盖,排名全国前列。

司法救助是司法机关及其他政法机关对确有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给予一定救济的制度。杨陵区检察院在走访中了解到,赵某某在家人遭到刑事侵害后,身体每况愈下,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家庭贫困,案发后未对被害人家庭进行经济赔偿。案件承办检察官获知情况后及时移送了司法救助线索,经调查核实,确认赵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杨陵区检察院及时向咸阳市检察院报告,咸阳市检察院决定开展联合救助,两级检察机关共为赵某某发放救助金7万元。

2021年,我省检察机关控申部门持续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结合全省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积极主动作为,先后对1296件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对546件重复信访案件全部化解,化解率达100%。全省检察机关注重更新司法理念,把司法救助工作贯穿到检察办案的各个环节,实现了检察办案环节“应救即救”“应救尽救”。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维护稳定和案件办理能力,大力开展各类专项活动,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突破。全年受理群众来信5095件,七日内回复率达到99.33%。

(记者 吕贵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