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秦岭生态可持续发展——西安市检察机关保护秦岭生态综述
3月29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干警来到周至县,深入秦岭腹地查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秦岭的保护与治理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西安市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
近年来,西安市检察机关织牢织密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为秦岭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经过长久以来的努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已经由全面整治转入生态修复和常态化保护的新阶段。
一体推进 上下互动
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以来,西安市检察机关全面实施“一把手”工程,建立了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相关制度,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先后专题学习、研究、安排部署秦岭保护工作30余次,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具体工作措施》,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活动3次,在长安区秦岭子午峪保护站、鄠邑区、临潼区、周至县组织召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现场推进会4次,逐院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西安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靠前指挥,参与办理涉秦岭北麓生态保护案件40余起,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通过电话、座谈、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沟通协调80余次。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线索搜寻小组,负责从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留言板、社交平台等线上线下渠道收集线索,先后交办线索50余件。各基层检察院相互移交线索5件,实现了全市涉秦岭案件线索上下互动、一体管理。
在“一体化”案件办理方面,西安市人民检察院采取员额检察官分片日常包抓指导和专人专门化指导相结合的方式,由包片员额检察官履行日常监督指导职责,定期与基层检察院进行沟通,全程进行跟踪指导。同时,专门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官发挥专业化优势,针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特殊要求进行指导。全市两级检察院办案团队组成的专案组对所有拟起诉案件和重大诉前案件共同研究调查方向、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协同起草、修订、把关法律文书。
多措并举 惩改并行
在长期实践中,西安市检察机关根据秦岭生态保护的实际需要,逐步确立了森林植被、矿产资源、野生动植物、环境污染、违法建筑五大监督重点,办理的这五类案件占全部案件的90%。
西安市检察机关采取多项举措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治理。2016年,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启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此后一直坚持将专项活动作为秦岭生态保护的重要抓手常态化开展。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办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案件24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1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所有诉前检察建议和诉讼案件均得到有效整改。
西安市检察机关通过主动沟通协调、积极跟进监督等方式,坚持将生态修复贯穿办案全过程,采取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式监督行政机关履职,督促违法行为人进行生态修复。全市先后督促行政机关拆除违建12.4万平方米,复垦、复耕、复绿7.59万平方米,清运垃圾1.62万吨、污泥7万吨,清理河障3.32公里,补种林木2.2万棵,取缔非法砂石场20余家、非法农家乐15家,修复矿山2处,督促整治水电站2家。
通过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西安市检察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赔偿生态损失、履行生态修复的民事责任,提起的5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共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2.1万余元。
一案四查 协同发力
西安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形成治理合力,逐步探索出延伸治理主题、推动形成治理主体网络、弥补治理漏洞、协调治理关系“四轮”支撑和向党委、人大、政府报告,组织公开听证,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支持社会组织起诉,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五举措”并用的社会治理实践路径,先后解决了秦岭高冠河流域农家乐乱占乱建、蓝田县国道k1449段红岩坡安全隐患、子午街道石砭峪村养猪场污染、沣峪森林公园净业寺龙潭戏水旅游区等综合治理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
在办案过程中,西安市检察机关坚持一案四查,全面审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中涉及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线索,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或自行移送公安机关,确保追究法律责任不留空白。对于铁路检察机关集中管辖以外的其他刑事案件,西安市检察机关通过内部协作相互移送办案线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在废弃矿洞中使用危险化学品炼金案时,及时向环保、街道办等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应急处置。行政单位处置后,该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应急处置费用113.4万余元,实现了刑事、行政、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四查。
在秦岭保护工作中,西安市检察机关定期向党委、人大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和秦岭保护工作,不断健全与秦保办、生态环境、资源规划、水务等行政机关的协作,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通报等机制。此外,他们积极开展“检校合作”以及实务和理论研究工作,联合公安、林业等部门深入林区、保护区、镇村开展法治宣传,共同推动秦岭生态可持续发展。
(杨扬夏子 党盟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