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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出发 为民而行——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运用“心理咨询+诉前调解”解纷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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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调解员与当事人沟通。

3月28日下午,73岁的袁大爷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进行了3次心理疏导式的诉前调解后,解开了心结,决定和96岁的母亲和解。

原来,袁大爷和母亲是因5万元钱发生了纠纷,母亲一气之下将袁大爷起诉至雁塔法院。

“母子哪有深仇大恨呀,不过都是一些家长里短,走到来法院起诉这一步,大多都是想不通造成的。这个时候,当事人需要的就是心理方面的疏导,他愿意诉说,我们倾听,然后才能进行法律方面的调解。”立案庭诉前调解团队调解员贾泉俊说。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2021年起,雁塔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团队积极创新调解思路,运用心理咨询、情感疏导等方式有效化解纠纷,通过任用如贾泉俊这样既考取过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又有参与司法工作经验的人员为特邀调解员,尝试着在日常调解工作中充分运用心理学专业知识,形成了“心理咨询+诉前调解”的诉前解纷新方式,在深化诉源治理的同时,真正做到了解民忧、减民负、暖民心。

“贾老师,感谢您这么长时间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给我们做调解工作,我想通了,今天我是来撤诉的。”3月21日一大早,当事人刘女士急匆匆来到雁塔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找贾泉俊要求撤诉。

年初,刘女士因与王先生产生经济纠纷,将其起诉至雁塔法院,案件经繁简分流委派给贾泉俊进行诉前调解。在了解案情后,贾泉俊专门制定了调解计划,约原告到调解室当面沟通,终于理清了案件的来龙去脉。该案虽为借贷纠纷,但实际上隐含了当事人的感情过往,两人曾是男女朋友关系。2021年年底,王先生向刘女士借款后约定每月偿还,但还了两笔后便未再还款,后经打听得知他受疫情影响暂时不在西安。贾泉俊了解到两人之间还有感情,刘女士是一时气愤起诉,遂运用专业心理咨询知识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同时还电话联系到被告王先生的家属,让刘女士心里踏实下来。当得知王先生确实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没有还钱后,刘女士表示理解,主动决定撤回起诉。

诉前调解的大部分案件都是一些感情纠纷、家庭纠纷,其中以财产或者是继承案件居多。这类型案件当事人说的最多的话就是“我要出一口气”,他们在诉讼前想必内心也是经过了一番斗争。“这个时候调解员进行调解,不能直接生搬硬套法律法规,而是应该从情感出发,从表情、言语、肢体动作等细节入手,打开当事人的心结后再运用法言法语去调解,以达到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结果,从根源上化解矛盾。”贾泉俊说。据了解,仅2021年,雁塔法院利用心理疏导诉前调解案件400余件。

(记者 梁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