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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法治督察

4月7日,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会同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暨物业管理领域专项法治督察动员会。

会议强调,督察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物业管理领域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对一些执法、司法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物业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专项督察结束后将对发现的“示范优案”和“典型差案”进行通报,推动物业管理走向规范化、法治化。

据了解,此次督察检查工作拟于4月中下旬开始,省委依法治省办联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三个督察检查组,分别赴西安、铜川、商洛开展实地督察检查,重点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在社区物业工作中的发挥情况;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街道社区及水电气等专营单位法律责任落实情况,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利用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活动收益管理情况,车位场地占用费的收取、使用、公示情况等;老旧小区产权单位自行管理、居民自治管理的相关情况等问题,全面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和物业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水平。

(蔡军 何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