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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治已病”到“治未病”——陕西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一份份检察建议,修复了受损的生态环境,堵住了行业管理漏洞,守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

2021年,陕西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注重检察建议质效,创新监督方式方法,通过依法能动履职,既“治已病”又“治未病”,积极促进诉源治理。据统计,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178件,同比上升51.03%;采纳率112.73%(含旧存),同比提升16.71个百分点,在全国排名第二。

最高检要求,检察机关要注重提高检察建议的质量,坚持持续监督、跟踪监督,努力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为此,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先后出台多项规定,不断提升规范制发检察建议的素质能力,并通过建立月通报、双月研判、季度分析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分析检察建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升检察建议的质效和精准度。

全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注意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分析问题,针对社会治理存在的漏洞,积极稳妥地提出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监管、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力求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整治、“法治进校园”巡讲和“红领巾法学院”创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全省有1625名检察官担任2951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巡讲3565次,全力呵护儿童健康成长。

在聚焦网络安全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和全链条惩治,2021年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883人、计算机网络犯罪3466人,同比分别上升162%、188.8%,涉案金额12.72亿元。

针对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刑事检察+公益诉讼”联合听证模式,以司法手段助推窨井盖治理;主动对接邮政、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强化寄递安全监管;加强与应急管理等部门沟通协调,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各方广泛参与、协同配合是促进检察建议落地落实的重要保证。全省检察机关秉持客观公正、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全面加强与相关部门和行业领域的沟通协调。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协作配合,深入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等专项活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协同发力,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认真落实“三号检察建议”,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省人行和银监局建立洗钱犯罪联动打控合作机制和犯罪线索移送机制,与省金融办、省处非办就办案中的追赃挽损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强大合力,共同护航金融安全。深入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省检察院与住建厅协作,推动全省各地建立69项工作联络协作机制,在全省部署开展联合检查204次,开展专项行动164次,推动公益诉讼立案167件,督促整改问题管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4890处,安装智能井盖370个,安装防坠网、防位移等改进装置4120个,用心用情共同守护群众脚底下安全。认真落实“五号检察建议”,与省高院、省公安厅会签规范文件,推动建立防范、惩戒、打击虚假诉讼工作机制,三年来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38件,有效遏制了虚假诉讼多发态势。

(杨扬夏子 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