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首例提级管辖案件立案受理
4月26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报请的一起建设施工合同提级管辖案件正式立案。该案系陕西法院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全省首例裁定适用提级管辖程序立案受理的案件。
案件是汉中市汉台区某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的诉讼,因工程项目涉及城市建设整体进度及众多购房者的利益,已被纳入汉中市政府督察项目。汉台区法院受理该案后报请汉中中院提级管辖。汉中中院经审查认为,该案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且标的额达3.5亿元,案情疑难复杂,符合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中可以报请中级法院审理的相关情形,汉台区法院报请提级管辖的理由成立,遂决定对该案提级管辖。
据悉,自陕西被列为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以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高位推进、全面部署、狠抓落实,及时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晰审级职能定位、健全案件提级审理机制、优化民事行政申请再审标准程序。省高院在推动审判重心下沉的同时,试行将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疑难复杂案件交由较高层级法院审理,充分发挥不同层级法院职能定位优势。汉中中院吃透改革精神实质,迅速行动、深入调研、先行先试,主动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坚持“放下去”与“提上来”相结合,积极探索完善案件提级管辖机制,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要充分认识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立足陕西审判工作实际,积极主动探索展现陕西特色的具体措施,为改革试点工作贡献陕西经验。
(记者 刘鸯 通讯员 刘纯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