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
紫阳县地处秦岭南麓、汉水之滨,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地。保护好秦岭的生态环境,呵护一江清水永续北上一直是紫阳检察人的使命和职责。为此,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汉江水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助力打赢“蓝天、碧水、青山、净土”生态保卫战。
为积极响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打造紫阳生态检察工作品牌,紫阳县检察院探索建立了“4321”生态检察模式,用4项机制、3种监督、2大举措、1个平台增加线索来源渠道,并依托前期建立的内外部协作机制,搭建信息共享桥梁,实现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合力。
近年来,紫阳县检察院以落实环境治理、恢复生态为抓手,以保护秦岭植被和水源地为核心,积极开展汉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土地污染恢复治理、涉秦岭农村环境治理等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和预防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
今年3月,紫阳县检察院在开展汽车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检察监督中,发现县域内存在汽车维修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问题,遂立案审查。机动车维修点作为汽车维修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小,但种类杂、点多面广,存在较大的环境污染隐患。该院结合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建议研究提出的意见,发出具有刚性和针对性的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履行职责,监督涉案企业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在审理该案的同时,该院能动履职,积极开展辖区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治理,打通危险废物规范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最后一公里,有效消除环境污染风险和安全隐患,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自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紫阳县检察院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137件、资源保护领域案件36件,提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同时,该院持之以恒加强秦岭生态环境系统修复,通过履行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立案查处生态环保类违法案件131件,督促违法行为人补植复绿120余亩、补栽树苗28000余株,关闭非法采矿、采沙场8个,清理固体垃圾5000余吨,整治扬尘污染企业24家,监督违法行为人增殖投放5万余尾鱼苗,设立了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2处,全力守护大美秦岭,让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记者 陈洪钧 通讯员 朱安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