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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坚持依法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

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9周年纪念日。39年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经过两次修改愈加完善,我国统计法律体系基本完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态势已经形成,统计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近年来,陕西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各级统计机构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全面依法规范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活动;坚决执行国家统计制度方法,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流程;不断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体系,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充分运用数据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分析问题,着力提高统计监督的科学性权威性、统计监测的前瞻性预警性、政策建议的精准性有效性,为科学实施宏观经济治理提供扎实统计支撑。

全省各类统计调查对象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全省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自觉支持统计工作,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记者 苏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