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印发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通知
3月8日,记者从省委普法办获悉,为进一步建设好、使用好、维护好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动药品法治文化深入人心,省委普法办与省药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省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要以提高药品监管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持续提升药品监管人、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法治素养为重点,切实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我省药品监管事业和医疗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通知》要求,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要充分发挥在药品监管领域的普法功能和作用,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使全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得到明显提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更加牢固,社会公众对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
据悉,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分为申报推荐、培育、验收、命名四个阶段,分批次进行。省委普法办及省药监局将在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中按照总量控制、分布合理的原则遴选一定数量的单位。在培育期内完成全部既定基地建设任务的单位经组织评审、验收,公示期满后予以命名。
(记者 何申燕)